匡智會看守員稱「同工不同酬」14年 今向會方追討賠償

撰文:陳康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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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及院舍照顧員總工會今日(5日)召開記者會,為5名大埔松嶺村匡智會看守員同工申訴,指他們多年來在工時、年假等待遇上均較匡智會內其他員工差,出現「同工不同酬」的情況,要求會方補償有關員工多年來的損失,並掦言若管理層7日內不正面回應,會將行動升級。
匡智會指,一直有就事件與相關員工保持緊密溝通,亦尊重及謹慎履行雙方已同意的合約及相關政府條例,而在去年6月亦已就有關員工的聘用合約作出修訂及調整待遇,亦因工作編配,已多聘用一位外聘夜更看守員,期間亦一直與相關員工保持緊密溝通及書面確認。

李先生(左二)表示勞工署及會方指5名看守員自願簽署合同,應尊重「合約精神」的説法並不合理。(陳康智攝)

5名申訴的大埔松嶺村匡智會看守員,有4人出席今日的記者會。他們指,在工作時間方面,全匡智會只有他們5人每週工作時間長達72小時,其他員工則需每週彈性工作45小時。年假方面,看守員只有7天起計;而其他員工則是14天起計。

5名看守員在大埔松嶺村匡智會的工齡,達到5年到17年,但直至2017年才偶然發現自己的工時和年假待遇較其他員工差,遂向會方追討,直至2018年6月會方就員工待遇作出修訂。然而,5名看守員當中,只有李先生和關先生獲得修約後的補假;而全部看守員均不獲有關工時的補償。

社區及院舍照顧員總工會組織幹事曾紀南表示勞工署及會方的做法不恰當。 (陳康智攝)

李先生表示,勞工署及會方指5名看守員自願簽署合同,就應尊重「合約精神」的説法並不合理。因為他和關先生均獲補假,但工時的補償卻投訴無門,質疑資方做事做一半,合約之說是自打嘴巴。

關先生則表示由於長年工時過長,甚至乎未曾有過「飯鐘」,使看守員的健康和精神狀況更受影響。他表示在大埔松嶺村匡智會工作付出了14年,管理層往往對員工的投訴和要求視而不見。

有見及此,社區及院舍照顧員總工會要求匡智會向5名看守員歸還由入職開始計算的年假、超時工作的「補水」以及集體與管理層會面。

匡智會指一直有就事件與員工保持溝通

匡智會回應《香港01》查詢指,一直有就事件與相關員工保持緊密溝通,亦尊重及謹慎履行雙方已同意的合約及相關政府條例,而在去年6月亦已就有關員工的聘用合約作出修訂及調整待遇,亦因工作編配,已多聘用一位外聘夜更看守員,期間一直與相關員工保持緊密溝通及書面確認。

匡智會又指,在各項服務上資源有限,會按自身持續經營能力及勞動市場的實際情況,定期檢討及調整員工聘用條件,以保持資源靈活調配,為服務使用者提供適切及適時的服務。

社署:已建議投訴人向相關部門查詢

社會福利署發言人表示,署方曾於2018年接獲一名匡智會看守員就薪酬及聘用條件的投訴。由於投訴事項主要為投訴人與匡智會共同簽訂僱傭合約內的條款,並不涉及有關資助服務單位的服務質素標準,故社署已建議投訴人向相關的政府部門如勞工處查詢或尋求協助。社署會密切留意事件的發展,並已要求匡智會製定應變措施,確保服務使用者不會受到事件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