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公署起訴一名懲教署工藝教導員 涉收兩囚犯共9萬元貸款

撰文:鄭秋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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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公署起訴懲教署工藝教導員朱家豪,涉接受兩名囚犯四筆共9萬元的貸款,其中一名囚犯亦被起訴。兩名被告將於星期四(25日)在東區裁判法院答辯。朱家豪已獲准保釋。

廉政公署起訴一名懲教署工藝教導員,涉接受兩囚犯共9萬元貸款。(資料圖片)

懲教署工藝教導員朱家豪(41歲),及囚犯江達隆(30歲),同被控一項串謀使公職人員接受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4(2)(a)條及《刑事罪行條例》第159A條。朱家豪另被控三項公職人員接受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4(2)(a)條。

朱家豪於案發時是懲教署工藝教導員,被調派到赤柱監獄廚房工場。他負責向囚犯分配烹飪工作、檢查他們製作的食物質素,以及監察囚犯的一般操守。江達隆是被指派到該廚房工場工作的囚犯,受朱家豪直接督導以製作囚犯每日的膳食。

二人同被控的罪名指,朱家豪及江達隆涉嫌於2017年7月1日至24日期間,一同串謀使朱家豪在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下接受一筆4萬元的貸款,作為朱家豪傾向於或保持傾向於優待江達隆的報酬。

朱家豪另外三項控罪指他涉嫌先後三次分別於2018年1月16日、2月14日及3月7日,在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下接受三筆共5萬元的貸款,作為他傾向於或保持傾向於優待另一名被指派到廚房工場工作、並受他直接督導的囚犯的報酬。懲教署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