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朗黑夜】兩商人涉白衣人襲擊被拒保釋 官:案件應轉高院審

撰文:林樂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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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1元朗白衣人襲擊民眾事件,至今30人被捕。繼兩漢上周被控暴動罪,再有兩人遭以同一罪名起訴。案件今(26日)午於粉嶺法院提堂,控方指被告與其他男子持木棍指罵途人,並分別揮棍及拋擲硬物。她透露警方曾多次上門找尋被告不果,近日才拘捕兩人。裁判官形容案情非常嚴重,涉案的人數及武器反映被告有計劃及有預謀施襲,非小規模事件,應轉至高等法院處理。他又謂,被告對風險心知肚明,拒絕其保釋申請。被告暫時毋須答辯,還柙至10月25日再訊,以待警方再作調查。

兩名被告林觀良及林啟明由警車押到法院。(張浩維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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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名被告依次為林觀良(48歲)和林啟明(43歲),今由警車押抵法院,在犯人欄後低頭應訊。他們共同被控於上月21日,在港鐵西鐵線元朗站內,連同王志榮、黃英傑及其他身份不詳的人士參與暴動。王志榮、黃英傑上周五提堂,同於10月25日再訊。

首被告曾揮棍襲擊車廂乘客

控方指,據港鐵站的閉路電視及受害人提供的片段,兩被告皆手持木棍指罵他人,首被告揮棍襲擊車廂乘客,次被告則向閘內拋擲硬物,其後再上月台及車廂指嚇。有受害者表示,首被告與其他持木棍的白衣男襲擊乘客約20秒。

控方指案情嚴重,兩人是有組織及有預謀行事。她續道,有人參與暴動,無差別襲擊他人,事件中50人有不同程度的傷勢,輕則觸痛,重則骨折,其中24人已落口供。

受害人分別認出兩被告

控方又透露,警方上月25日、本月8日及20日上門找尋首被告不果,曾對屋內的鍾女士留訊,但一直沒有消息,至3日前才於青衣某酒店找到被告。控方稱,首被告當時的口罩拉至下巴,在前日的認人手續被5名受害人認出。至於次被告,警方亦於本月2日及8日到其住址找查及留下號碼,惟前日才在元朗街頭截獲他。次被告於翌日的認人手續被3人認出。

首被告在青衣某酒店被捕

首被告的代表律師表示,任汽車經理的被告在香港出生,已婚,育有4名子女,最年幼的不足1歲,最年長的為11歲。她指,被告沒作招認,控方依賴閉路電影錄影及證人認出被告,相信會就身份爭議。

辯方又謂,其93歲母親與他同住,以客家話溝通,被告未必收到警察留下的口訊。她補充,被告在青衣某酒店被捕一事與潛逃風險無關,指警方拘捕後曾問他日前是否在元朗村口出現,可見警方可找到他。

辯方指被告或未收警方訊息

次被告的代表律師道,被告在元朗出生及長大,居住了40多年。他任汽車銷售經理,月入3萬;其妻38歲,任職美容院,月入2萬;兩人育有一14歲兒子。她指,其同住的70歲母親左半身癱瘓,需被告親自照料,被告或沒收及時知悉警方查找他。辯方又補充,被告一直未有搬出住所,警方是在樓下街市拘捕被告。

官指案件應轉高院審理

署任主任裁判官蘇文隆形容案情非常嚴重,難以爭議有很多途人在港鐵站受襲。他指,站內必有閉路電視拍下多少人涉案,其特徵、武器、衣著一目了然。蘇官道,涉案的人數及武器反映被告有計劃及有預謀施襲,並非小規模的疑為暴動事件。他指幾年前也有發生同類案件,明言此案應轉至高等法院處理。裁判官拒絕兩人保釋申請,被告還柙候訊。

案件編號:FLCC3857/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