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回土地條例】陳劍青︰土地共享計劃是漏洞 發展商仍擁主導權

撰文:鄭秋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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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離《施政報告》發表尚餘一個多月,民建聯近日高調建議政府引用《收回土地條例》,並與地產建設商會會面討論。本土研究社成員陳劍青認為,有關政黨目前的建議流於口號,未見有具體規劃。他指,無叫停俗稱公私營合作的「土地共享計劃」,發展商仍然擁有土地的主導權,影響供應進度及數量。他關注,政府在收回土地時的選址及對象,是否有公平考量,有無魄力及勇氣去應付囤地的發展商。

本士研究社成員陳劍青。(資料圖片/李澤彤攝)

陳劍青今早(20日)在港台節目「千禧年代」上表示,收回土地條例與土地共享從本質是互相矛盾,指前者是用以打擊囤地,後者卻助長囤地,變相令政府在選址上會有顧忌,在收地時或會避開由發展商持有的土地「傾傾先」。他關注,政府在真正收回土地時的選址及對象,是否有公平考量,而非只向小業主落手,以及近年有中資財團亦加入囤地,政府會否只打港資不打中資等。

他指,政府以往收回土地條例多用於重建小業主身上,但面對地產商及新界鄉紳卻不敢用。有本地發展商囤積農地多年,他估算過,買入價約百多元至二、三百元一呎,而收回土地條例下,賠償最高呎價為一千三百元。

聽眾梁先生表示,支持引用收回土地條例,但認為應與土地共享計劃並行,認為是相輔相成,「多管齊下咁用盡方法去嘗試。」聽眾石先生表示,他曾獲地產商帶入元朗看村屋,認同政府應一視同仁,一併收回發展商囤積的土地。稱在新界土生土長的60多歲聽眾李小姐表示,新界人將「官商鄉黑」看在眼內,「作為普通村民都睇唔過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