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蒙面法】教育局致函學校 禁師生戴口罩蒙面 籲家長以身作則

撰文:鄧穎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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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宣布,因應社會情況及《緊急情況規例條例》,明日(5日)凌晨起《禁止蒙面規例》生效,任何人身處公眾集會、遊行,又或參與未經批准集結時,若使用可能會隱藏身分的蒙面物品,即屬犯罪。
教育局幾乎在同一時間,即下午約3時向全港學校發信,提醒《禁止蒙面規例》即將生效,要求學校提醒學生及家長,除宗教或健康原因,校內外均不應佩戴口罩或以任何方式遮蓋臉孔。教育局更表明,原則適用於教職員及在校工作的人士。
教育局同時向學校提供家長通告樣本,當中包括呼籲家長樹立良好榜樣、以身作則,並勸喻子女切勿參與可能出現混亂、危險或違法的活動。
家庭與學校合作事宜委員會主席湯修齊則聲稱,有學生在校內模仿激進示威者的蒙面裝扮,令家長及其他學生感憂慮,指自己支持政府實行反蒙面法,並形容禁蒙面是「帶領社會回復寧靜、安全的重要一步」。

反修例運動中不乏學生身影,警方早前公布被捕人士中有3成是學生(資料圖片)

教育局今日下午3時許向全港學校校監及校長發信,指《禁止蒙面規例》下,任何人身處受規管的公眾集會或公眾遊行,或非法集結(包括暴動)或未經批准的集結時,使用可能會隱藏身分的蒙面物品,即屬犯罪,而為免誤墮法網,教育局要求學校提醒學生,在外出時不要以任何方式遮蓋臉孔。

教育局在信中表明,「同學們進行正常日常活動及與師長及同儕相處時絕對沒有需要,亦沒有理由遮蓋臉孔。」教育局強調,不論校內或校外,學生、所有教職員及在學校工作的人士(例如課外活動導師,由服務供應商派往學校提供服務的人員等),同樣不應戴上口罩或以任何其他方式遮蓋臉孔,有宗教或健康原因除外。

教育局:不適應留家休息、學生應避免校外接觸陌生人

教育局致學校信件中指出,若學生或教職員身體不適,「最佳的做法是盡早求醫及留在家中休息」,教育局促學校就此訂定校本處理方法,處理不依指示的學生或人士,又稱教育局樂意為學校提供意見。

教育局重申,學校非表達政治訴求的地方,學校與持份者應協力為營造安全、平穩及寧靜環境予學生正常學習,又指「在校外同學們應避免接觸陌生人,亦切勿參與可能出現混亂,危險或違法的活動。

↓↓↓教育局就《禁止蒙面規例》致全港學校信件↓↓↓

教育局提供通告樣本 籲家長以身作則、勿讓子女參與危險或違法活動

教育局更提供了家長通告樣本供校方參考,參考樣本中同樣提供行政長官與行政會議因應社會情況及據香港法例第241章《緊急情況規例條例》,並於今日通過《禁止蒙面規例》,將於明日零時零分起正式生效。

教育局提供的家長通告樣本中,呼籲家長為子女樹立良好榜樣,以身作則,並勸喻子女切勿參與可能出現混亂、危險或違法的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