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棺藏屍案】死者女友曾向首被告問男友去向 對方著她不要報警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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荃灣Dan6工廈石棺藏屍案今午在高院續審,控方透露眾被告曾試圖運走石棺,但因太重而無法乘搭工廈的升降機。三名被告及「小草」最終一同逃至台灣,「小草」到台後聯絡到男友,並在當地警方報案。3名被告最後亦返港被捕。三人均認涉案,但互相指責對方才是主謀。死者女友供稱,其男友聲稱要向一名叫「阿T」的男子取500萬元支票後失去連絡,她後來找到「阿T」,對方聲稱其男友已離開,又叫她不要報警。

證人郭琪恩稱其男友張萬里曾向她稱要向一名叫「阿T」男子取500萬元支票。(朱棨新攝)

 3名男被告依次為曾祥欣(29歲)、劉錫豪(24歲)、張善恒(26歲)。他們被控於2016年3月4日在荃灣灰窰角街DAN6的工廈單位內,謀殺男子張萬里(28歲,下稱:張)。此外,3名被告承認1項阻止合法埋葬屍體罪。

曾嘗試把石棺搬走但不果

控方案情續指,3名被告殺死張後,小草在閣樓假裝入睡。她聽到有人要把張的屍體放入衣櫃運走,亦有人表示要把張的屍體搬至廁所「放血」。小草於同日晚上11時左右離開單位,她於兩日後返回單位時,已見到一個水泥石塊,而石塊稍後更有血水滲出。

根據閉路電視紀錄,3名被告於3月8日用手推車把水泥從單位推出,搬入升降機,但因水泥太重而未能成功,他們遂把水泥推回至單位。

屍體腐爛無法確認死因

第三被告曾向小草發短訊,指他們將會打碎水泥,叮嚀她不要返到單位。惟小草翌日返回單位,聽到他們討論事件。他們最終於3月10日前往台灣,小草因擔心他們會傷害其男友,亦一同離港。

此外,警方於3月29日找到張的屍體。惟控方指,因死者屍體腐爛,法醫已無法確認其死因。

被捕後互指對方是主謀

小草在台灣期間聯絡男友,而男友則飛往台灣,陪小草在當地報案。而3名被告在4月12日,在香港警員陪同下返港,在香港機場被捕。首被告向警員強調,小草未有參與行兇,又指次被告才是主謀。而次被告則指,他只參與埋葬屍體。而第三被告則指,行兇是次被告的主意,他只是提供協助。

張聲稱往取支票後一去不回

控方今日開始傳召證人,張的女友郭琪恩供稱,2009年認識張,兩人之後成為情侶並同居。張和她拍拖時,是「全職炒股」。郭續指,張曾透露案發日需見工,以及向一名朋友「阿T」拿取約5百萬元的支票。惟她在案發日中午致電張已沒有人接聽。她同日傍晚再打電話,手機已被關掉。

「阿T」著郭不要報警

郭之後找到「阿T」的電話,並致電對方。對方聲稱當天(3月4日)見過張,但「阿T」未能開出支票,張便離開。郭之後再和「阿T」通電話,對方表示除3月4日外,在3月5日亦見過張。郭第三次和「阿T」通電話時,對方則問郭有否報警,又要求她不要報案。雖然當時郭已報警,但在電話中未有告訴「阿T」。

根據控方的開案陳詞,首被告又稱「阿T」。

案件編號:HCCC459/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