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塘大龍華燒味店屢次沒妥善貯存未加掩蓋食物 被罰吊銷牌照14天

撰文:勞敏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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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於觀塘瑞和街50-68號地下的「大龍華燒味店」,食肆經營者因沒有妥善貯存未加掩蓋的食物,屢次違反《食物業規例》,被食物環境衞生署署長暫時吊銷牌照14天。

食環署表示,「大龍華燒味店」經營者因上述違例事項,今年六月及七月兩次被法庭定罪,共罰款5,000元,署方亦根據違例記分制記下持牌人15分,故須停牌14天。有關持牌人亦因相同違例事項,去年十二月及今年一月兩次被法庭定罪,共罰款5,500元,被記下15分,店鋪今年八月被暫時吊銷牌照7天。

發言人提醒食物業處所持牌人必須遵守《食物業規例》,否則牌照可能被暫時吊銷或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