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日均1.6萬噸垃圾送堆填區 人均棄廢1.53公斤再創新高

撰文:袁澍
出版:更新:

環保署今日(25日)公布「香港固體廢物監察報告2018年的統計數字」,去年棄置於本港堆填區的固體廢物總量為587萬公噸,每日平均棄置1.6萬噸,按年升3.7%。都市固體廢物的人均棄置量為每日1.53公斤,超越2017年的1.45公斤,數字創28年新高,政府減廢目標失敗。

本港2017年人均每日廢物棄置量為1.53公斤,創28年新高。(資料圖片)

人均每日棄廢1.53公斤 28年最高

根據監察報告,去年棄置於本港堆填區的固體廢物總量為587萬公噸,每日平均棄置1.6萬噸,按年升3.7%。其中,固體廢物的棄置量為每日平均1.14萬公噸,較2017年增加6.5%。當中近七成是家居廢物,平均每日棄置6,712公噸,較2017年增加4.8%。撇除人口增長因素,都市固體廢物人均棄置量為每日1.53公斤,高於2017年的1.45公斤;但若不計颱風「山竹」的影響,2018年的都市固體廢物人均棄置量則為每日1.50公斤(撇除9月至11月的「山竹」影響月份)。另外,工商業廢物的棄置量為每日4,716公噸,較2017年增加8.9%,環保署指工商業廢物棄置量的上升是由於本地經濟增長所導致。

環境局在2013年推出《香港資源循環藍圖2013-2022》,訂下2022年每人每日棄置量為0.8公斤或以下的減廢目標,而中期目標則為2017年每人每日棄置量減少至1公斤或以下,今年不但未達標,更創下28年來最高數字。環保署發言人表示,政府會繼續全力落實藍圖內各項減廢及循環再造的措施。

2018年於堆填區棄置的固體廢物總量及主要廢物類別圖。(都市固體廢物監察報告2018統計數字)

廚餘、廢電器電子產品棄置量下降 

按廢物成分分析,廚餘是2018年都市固體廢物中最大的成分,約佔31%,其次是廢紙及廢塑膠,分別約佔24%及21%,與2017年都市固體廢物的比重相若。環保署指,隨着小蠔灣有機資源回收中心第一期的落成和推出廢電器電子產品生產者責任計劃,廚餘及廢電器電子產品的棄置量分別按年下跌2.6%及7.8%。

政府已於2018年11月向立法會提交《都市固體廢物收費條例草案》,因應計劃,有屋苑新增了不少回收桶。(資料圖片/鄧倩螢攝)

回收率:金屬、建築廢物回收率高達90% 紙類及塑膠回收率下跌

香港從事生產而需吸納原材料或再造物料的企業數量有限,本港可循環再造物料的市價和出路多年來一直由外圍市場環境主導。近年,外圍可循環再造物料市場持續不景氣,加上香港周邊地區嚴格執行進口管制政策,影響本地整體回收表現。2018年都市固體廢物回收率為30%,比2017年輕微下降2個百分點。不過,金屬回收物在各回收物料中依舊錄得最高的回收率,達90%。有機資源回收中心第一期在2018年啟用,促使全年廚餘回收量較2017年增加84%。

至於建築廢物方面,2018年經公眾填料接收設施及其他渠道回收的惰性拆建物料的回收率,與2017年比較繼續處於超過90%的高水平,而棄置於堆填區的整體建築廢物量則較2017年減少3%。環保署分析,部分原因可能是政府自2017年4月起調升建築廢物處置費用,加強誘因鼓勵業界減少及循環再用拆建物料,減少棄置。

紙類回收物料的回收率呈跌勢,由46%下降至41%,料與廢紙於堆填區棄置量持續上升等原因導致。而塑膠回收物料的回收率也從13%跌至7%,環保署則表示,本地回收也正在逐步轉變運營模式應對愈趨嚴格的進口管制政策,但仍需時間,現時再造能力未能吸納更多的廢塑膠。

環保團體:政府減廢成績單持續「肥佬」 PET膠樽是最差一環

針對這份新發布的「減廢成績單」,環保團體「綠惜地球」則表示政府持續減廢失敗,不僅人均每日棄置量創1991年以來記錄最高,廢紙、廢膠、工業垃圾都大幅增長,是「抵消了近年的減廢成果」。當中,PET膠樽雖然平均日棄置139公噸,比2017年增加2公噸,但由於內地收緊進口及平均出口價格大減2/3,PET膠樽的回收量慘跌97%,回收率更只有0.2%,是減廢最差一環。團體建議,政府應加快中央收膠的步伐,儘早盡早落實膠樽生產者責任法規,以挽救崩潰的回收系統。

除此以外,「綠惜地球」認為廢棄膠袋棄置量增長明顯、廢紙的回收率卻持續下跌41%,團體呼籲政府必須檢討,並加強關注。而在工業廢物方面,「綠惜地球」則指,工業垃圾棄置量不尋常地連續兩年大幅增長,團體認為,這與內地2018年全面限制入口「洋垃圾」政策有關,提議政府做好把關,嚴防外來低端工業垃圾湧入,把香港當成「垃圾崗」。

環保署發言人表示,政府會繼續全力落實「香港資源循環藍圖2013-2022」內各項減廢及循環再造的措施,並已於2018年11月向立法會提交《都市固體廢物收費條例草案》,環保署繼續配合立法會的審議工作。在推動資源循環再用方面,環保署會繼續推出各項政策,繼2018年8月全面實施廢「電器電子產品生產者責任計劃」後,亦正逐步落實「玻璃飲料容器生產者責任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