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盤工與13歲女同居並產子 再與兩12歲女性交 官求評估是否孌童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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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歲地盤工人兩年前結織一名年僅13歲的女童,兩人拍拖並共賦同居。他們在單位內兩度性交,女童因此珠胎暗結,未成年產子。 此外,地盤工人又先後和兩名12歲女童性交,更在公園內奪去其一名女童的處子之身。地盤工人承認5項非法性交罪,高院法官先索取多份報告,以評估地盤工人的重犯機會和是否孌童,把判刑押後下月12日。

被告黎永逹在高等法院承認先後與兩名12及一名13歲女童性交,其中一人更誕下一子。(資料圖片)

被告過往有相類案底

被告黎永達,27歲。他承認2項與16歲以下女童非法性交罪,以及3項與13歲以下女童非法性交罪。庭上透露,被告有多個案底,包括於2014年有與13歲以下女童非法性交的案底。

法官把判刑押後至下月12日,期間索取其中一名事主X的創傷報告,以及被告的背景、精神和心理報告。法官指索取報告以評估被告重犯的機會,是否有孌童傾向。

13歲事主產子證被告為父親

案中共涉3名事主,分別為Z、Y和X。Z在案發時介乎13至14歲,而Y和X則為12歲。

案情指,被告與Z於2017年初,透過朋友介紹認識。兩人發展成為情侶,Z並搬入被告的上水住所。他們於同年9月和11月,曾於被告的住所性交,當時Z分別為13和14歲。Z於同年底發現懷孕,並於翌年8月分娩,而DNA測試顯示被告為嬰兒的父親。而嬰兒交由寄養家庭照顧。據悉,被告和Z已分手。

涉案Y的案情則指,她於2018年2月兩度和被告等人外出,於凌晨時分到被告的住所留宿,期間和被告性交。惟她事後擔心懷孕,把事件告知社工。

在公園石枱與事主X性交

此外,X曾透過友人介紹,見過被告數次。她於2018年5月19日相約朋友見面。被告稍後致電X,叫X在住所附近等待。被告後來與X見面後買啤酒,於凌晨4時許到附近的公園聊天,但X未有飲酒。期間,被告把X放在他的大腿,並稱和女友爭吵,又說喜歡X,但X回應不喜歡被告。

被告隨後把手伸入X的短褲和內褲,撫摸其私處。他又把X放上公園的石枱,和對方性交。X為處子之身,因此感痛楚。惟被告擔心附近有人,數分鐘後停止。X離開,並前往找朋友。

而X之後驗身時,向醫生透露曾性交,其母親因此得知事件後報警。

案件編號:HCCC227、228、352/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