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夫婦稱欲為業務逾億公司開戶 妻向銀行職員送錶 認行賄候判

撰文:郭顥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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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在內地解放軍當後勤人員的退休女子,與丈夫從內地來港,聲稱欲為一間財務公司開戶口,又指其公司業務逾億元,期間女子請銀行職員食水果,臨走時又偷偷留下一隻「解放軍限量版」手錶,最後戶口未開成,兩夫婦因而被控提供利益罪名。案件今(2日)在九龍城法院再訊,男被告獲撤控,女被告則認罪,辯方求情時指,該手錶價值僅約300港元,又指內地習慣送禮物給幫過忙的人,女被告不懂香港法例而犯案,裁判官將被告還押至本月16日判刑,以候其背景及醫療報告。

女被告馬振蓮在九龍城法院承認提供利益罪。(資料圖片)

女被告丈夫獲撤控

男被告韓先利,67歲,是香港滙霖國際財務集團有限公司的獨資董事兼股東,今獲控方不提證供起訴,法庭即撤銷其罪名。

女被告馬振蓮,61歲,則承認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指她於今年8月23日,在本港一間滙豐銀行分行,向一名姓江的職員餽贈手錶,作為開戶的誘因。

把手錶留在枱底

控方案情指,女被告及韓先利於案發時分別為滙霖的獲授權簽署人及獨資董事兼股東,該公司於2005年10月在香港成立,韓於2019年5月收購該公司。韓為該公司的獨資董事兼股東,馬則是該公司的授權簽署人。

女被告與丈夫韓先利案發當日到銀行卻為滙霖國際開銀行戶口,又稱該公司業務以億元計,期間女被告曾拿出水果請該職員吃,職員拒絕,女被告又趁職員行開往安排茶點時,將一個載有手錶的禮盒放在職員的工作枱下方。職員事後發現手錶,即向上司匯報,之後又致電被告追問,被告拒絕收回手錶,又指是送給職員的小禮物。

女被告之後多次致電開戶情況,銀行於9月決定拒絕讓該公司開戶,以電郵通知被告夫婦時,銀行發現他們申報的電郵已失效。

內地習慣送上小禮物答謝

辯方律師求情時稱,女被告退休前為解放軍後勤部隊人員,因不熟悉香港法律才犯案。律師又指,北京人習慣送小禮物答謝曾幫忙的人,而女被告留下的手錶是女裝的,價值僅數百元港幣,接待他們的卻是一名男職員,相信被告並非全心想賄賂該職員。

裁判官對於被告申請戶口卻報以失效的電郵,質疑他們開戶有非法用途。先把女被告還押並索取報告後才判刑。

案件編號:KCCC 2669/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