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童欠功課遭補習導師虐打 母指兒身心受創求賠償7.5萬元

撰文:林樂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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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習社女導師3年前不滿一名10歲男童欠交功課,以清潔劑噴臉、膠棒打腦等招數「處罰」男童,前年被裁定虐兒罪成,早前服畢8個月監禁刑期。男童母親去年年尾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指兒子身心永久受創,她本人亦須求診精神科,要求女導師及補習社賠償7.5萬元。

申索人易麗,被告為啓俊補習學校及周見盈。

易在入稟狀指,啓俊補習學校沒有好好監管,令其兒子於2017年5月2日在補習班遭到周長達2小時虐待及毆打,身心因而永久受創,她本人亦需求診精神科。易現代兒子追討賠償。

入稟狀列出申索款項,包括長期醫療費3.5萬、心理傷害費4萬、交通費及誤工費4000元,合共7.9萬。由於小額錢債審裁處設申索上限,故她現只追討7.5萬,餘額放棄。

案件編號:SCTC5051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