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署專員批違地契放桌椅 中信大廈情況未改善

撰文:王潔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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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商場須按地契提供公共行人通道或公共廣場。申訴專員公署今日(14日)表示,在過去五年間,地政處共發現65宗違反地契作商業用途的個案,但處方只向一個商場追收豁免費,料無主動追收豁免書的個案涉億計元。  
根據公署提供的圖片所示,其中一個涉事商場疑為金鐘中信大廈,公署批評,地政處10個月再巡查時,才向業權人發警告信,即使期限屆滿後情況持續,卻無「釘契」。記者今日到場觀察,發現問題仍然持續。
地政總署24日表示,署方過去五年間向地段業權人合共發出八封警告信,期間地段業權人曾糾正違契事項,而署方在跟進個案期間,未有將警告信送交土地註冊處「釘契」。根據早前實地巡查,有關的公共通道上已沒有擺放桌椅,違契事項已獲糾正。署方又指,中信大廈業權人於2018年向分區地政處申請以豁免書形式規範關於公共通道的違契用途,目前分區地政處正按適用程序處理該豁免書申請。

記者到金鐘中信大廈視察,現場環境與公署所示的照片吻合,情況未見有改善。(王潔恩攝)

申訴專員公署表示,根據地契,有商場的公共通道旁有數間食肆,而公共通道放置了多張桌椅。公署稱,當區地政處2014年巡查時發現「違契商用問題」,但無採取執管行動,10個月後才向業權人發警告信。

公署續指,當區地政處在警告信期限屆滿兩個月後,才到商場覆查,遠超於一般個案的一至三星期時限。而警告信期屆滿後情況仍然持續,並無將警告信送往土地註冊處「釘契」,使問題仍然存在。

拖延多時情況未改

申訴專員公署未有明確表明涉事商場,但記者根據公署提供的圖片,到金鐘中信大廈視察,現場的天花板及光管亦與公署所示的照片吻合。就現所見,通道上仍然放置了多張桌椅,不少顧客光顧旁邊的餐廳時,會在通道上的桌椅用餐。

地政總署回覆查詢時指,地政總署整體上同意申訴專員調查報告的內容及建議,署方會因應報告中的建議,檢討對私人發展項目中商場內的公共通道及廣場,被指違反地契條款用作商業用途的執管工作。

署方又指,由於地契屬私人契約,「違契商用問題」屬民事責任而不涉及執法及檢控,故未能根據現有地契就違契個案向有關業權人徵收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