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航遭愛爾蘭飛機租賃公司追債案 官令港航需還約2.1億港元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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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爾蘭飛機租賃公司於去年12月入稟,指香港航空未有遵照英國法院的頒令,向港航追討約2.7億港元。愛爾蘭公司申請簡易判決,要求獲法庭判勝訟。高院聆案官今(20日)聽罷陳詞後,判愛爾蘭公司勝訟。但由於港航曾清還部份款項,聆案官頒令港航需支付的數額為2700萬美元(折合約2.1億港元),以及相關利息。

原告Alafco Irish Aircraft Leasing Sixteen Limited早前在入稟狀指,英國法院於去年11月頒令,被告香港航空有限公司需於翌月6日,向原告支付3400多萬美元和19萬英鎊,惟港航未有支付該筆款項,遂入稟本港法院追討。

官認為港航沒有合理理據反對申請

原告申請簡易判決,港航的律師卻提出反對,指於去年12月中才接手案件,希望法庭給予28天,讓港航能呈交相關誓章。惟聆案官認為案件簡單,並需執行該英國法庭命令,認為港航沒有合埋理據反對申請,聆案官因此批准原告的申請 。

案件編號:HCA2276/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