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預算案2020】警隊預算258億創新高 增聘2543人換6裝甲車

撰文:黃詠榆 鄭秋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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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預算案》中警務處最新開支預算將近258億元,較2019年度預算增加24.7%,在津貼支出方面,2019-20年度修訂預算為25.5億,較原來預算的2.56億元,增加9倍。料警隊至明年3月31日會增加約2542個非首長職位,及1個首長職位。其中處理公眾活動、人群管理、制訂應付騷亂計劃的「行動單位工作」預算增加17.9%至56.43億元,並會增加966個職位以加強行動能力。
另外,購買裝備的「專門用途的物料及設備」開支於本年度預算達6.12億元,較2019-20年度的3億元多一倍;購買車輛、裝備、工程的非經營撥款亦由2.48億增加逾倍至5.34億元,當中包括更換6架裝甲車、以及多艘快速追截艇、巡邏警輪、高速突擊登陸艇。

▼《財政預算案2020》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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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貼支出增加9倍達25.5億元

2019年度警務處原來預算為206.8億元,及後修訂預算為235.9億元,比原來預算增加14.1%。2020年度預算增加至258億元,較19年度原來預算增加24.7%、修訂預算增加9.3%。在津貼支出方面,2019-20年度修訂預算為25.5億,較原來預算的2.56億元,增加9倍,2018-19年的實際開支則為2.47億元。

「行動單位工作」升幅最高包括處理公眾活動

警務處財政預算分為四部分,分別為「維持社會治安」、「防止及偵破罪案」、「道路安全」及「行動單位工作」。當中以「行動單位工作」升幅最高,由上年修訂預算47.88億升至56.43億,增幅達17.9%。文件顯示,該欄目宗旨包括處理重大保安事故及公眾活動、防止和偵察非法入境及走私活動等。

警方又在文件透露,今年會留意與所有相關機構,推行多機構合作防止模式,主動進行情報主導的反恐活動,打擊區內人士、團體的激進行動。

其次是「維持社會治安」,較上年修訂預算增加7%,由115.59億升至123.63億,預算金額比例亦佔最重,工作內容為調派軍裝人員到處巡邏。而「防止及偵破罪案」佔52.91億,增加8.9%,警方提到今年會特別注意由2019年6月的社會事件進行刑事調查,將罪犯繩之於法。

警方編制增2543人,較現時的35,863人,上升7%。(資料圖片)

新增2453職位人手增7% 

警方又表示,預算開支增加主要因職位增加,以加強能力、運作開支上升。資料顯示,「維持社會治安」增加1132職位、「防止及偵破罪案」增加407職位、「道路安全」增加38職位,而「行動單位工作」則增加966職位,總數為2452人。連同1名首長級職位,警隊人手將增至38,406人,較現時的35,863人,上升7%。

11月17日晚上,理大對開的紅隧天橋,一架銳武裝甲車被掟中汽油彈,一度大火。(資料圖片/李澤彤攝)

更換6部裝甲車
另外,在非經營帳目方面,用於購買包括水炮車在內的「警隊特別用途車輛」整體撥款達1.38億元,比19/20年度增加4264.7萬元(44.7%)。另外,購買車輛、裝備、工程的非經營撥款亦由2.48億增加逾倍至5.34億元,當中包括更換6輛裝甲車,每部價值1,200萬,總數約7千5百萬,項目需交《2020年撥款條例草案》一同交立法會審批。

回顧歷年財政預算案,警方開支節節上升,19至20 年度是預算首次突破200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