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擴展為居廣東、福建港人送藥服務至4月底 不送中藥

撰文:鄭秋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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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區政府今日(20日)宣布,為廣東省和福建省有緊急藥物需要的港人送藥特別計劃,將擴展至4月30日或以前耗盡藥物的求助個案,只限送遞港人所需用並由註冊醫生處方的藥物,而不會送遞任何其他物品包括非醫生處方藥物及中藥。截至3月19日,特別計劃已為超過2,600位港人安排送遞處方藥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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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發言人表示,根據《若干到港人士強制檢疫規例》,所有在14日內到過內地的人士,須接受強制檢疫14天,故一些身在廣東省及福建省的港人,不能如常來港覆診或在領取處方藥物後,即日返回內地,其在港家屬即使可以代為取藥,亦未能透過一般郵遞服務將處方藥物送往內地。

有關特別計劃由特區政府於2月24日推出,對象為居住在廣東省和福建省的港人,優先處理3月底或以前耗盡藥物的求助個案。計劃只限送遞港人所需用並由註冊醫生處方的藥物,而不會送遞任何其他物品,包括非醫生處方藥物及中藥。有關計劃現擴展至4月底或以前耗盡藥物的求助個案。

有需要的市民可致電社會福利署24小時熱線(電話:2343 2255)查詢,或於星期一至五上午九時至下午六時期間,致電工聯會香港辦事處的熱線(電話:3652 5833)查詢。

政府於2月24日推出特別計劃,委託工聯會為身在廣東省和福建省有緊急藥物需要的港人送遞處方藥物。(資料圖片/李澤彤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