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年青裝修工涉住所內藏彈叉等 被控藏違禁武器罪

撰文:朱幼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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裝修工人去年9月30日疑在梨木樹邨住所藏有指節套、伸縮棒、彈叉等,事隔近半年,他近日被落案起訴兩項管有違禁武器罪及一項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案件今(27日)於觀塘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暫時毋須答辯,控方指在住所內搜出無線對講機,會諮詢通訊事務管理局有無違例。署理主任裁判官徐綺薇將案件押後至下月24日於東區裁判法院再訊,以待警方進一步調查。被告獲准以一萬元保釋,期間不得離港。

被告梁彥中,25歲,報稱裝修工人。兩項管有違禁武器罪指,他於去年9月30日在梨木樹邨某單位管有一個指節套及一支重力操作鋼棒;而另一項管有攻擊性武器罪則指,他於同日同地藏有兩個彈叉、一個發射器,和三袋金屬彈珠及玻璃彈珠。

案件編號:KTCC340/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