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版國安法|民間記者會憂港失國際地位 指匯價及恒指期貨均即跌

撰文:張嘉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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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今早(22日)開幕,議程包括審議「港版國安法」草案,主要針對四類行為:顛覆國家政權、分裂國家、恐怖活動、以及外部勢力干預。
「民間記者會」今日(22日)召開,批評推行《國安法》等同打破本港高度自治的承諾,憂慮會令本港喪失國際地位,並會失去競爭優勢。他們呼籲港人繼續爭取國際社會關注本港人權及自由狀況。
法律界人士於會上指,中央做法違反基本法,本港法庭有理據不執行相關法律,希望法官不要「跪低」,守住本港自治制度。

指僅三類法例可列入附件3

在記者會上,稱是法律界人士的「法夢」成員Edward,質疑中央做法違反基本法,因為第18條內列明內地法例不得在香港實施,該條文猶如「防火牆」隔開兩地法律制度。雖然有關條文內有寫中央政府可將內地法例放入附件3而在港推行,卻只限於國防、外交等不屬於本港自治範疇。他稱,根據國際人權法原則,國家安全不可引用於處理本地零星暴力衝突;而顛覆國家政權、分裂國家等,未必符合對保護國家領土完整免受暴力威脅的情況,而恐怖活動更應意指公安問題。

他稱本港過往未有類似情況,但若國家行為不符合基本法,或全國性法律不符合基本法條文規定,則不屬於香港法律,因此法庭有權不執行相關法律。不過他提醒本港法庭無權覆核中央的決定,但於普通法的邏輯下可達到相同效果,可在法制內為港人守住自治,希望法官不要急於「跪低」。

Edward又聲稱原則上「只要無鼓動暴力情況下」,自由民主社會應容許和平提倡獨立,舉例如蘇格蘭、加拿大等有類似論述。

民間記者會發言人又稱,香港對獨立討論不停收窄,任何論述均有可能被扣帽子。發言人又指,昨日《國安法》消息傳出後,港元匯價及恒指期貨均下跌,憂慮香港法制動盪會令外商撤資,使本港競爭優勢面臨崩潰。他們又以澳門作例子,指澳門於2009年為23條立法後,即使未有引用條文允許警察以國安理由擅闖民居搜查,但已造成寒蟬效應。

他們促港人遊説美國重新檢視「一國一制」下香港獨立關稅區地位及積極考慮取消《香港關係法》,並要求英國審視《中英聯合聲明》是否已被破壞和爭取確立BNO持有人的第二公民身份及居留權,及呼籲國際社會關注本港人權及自由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