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13歲男童涉藏士巴拿 被加控藏無線電器具

撰文:林樂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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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1月2日有示威者在旺角聚集,警方驅散時疑從13歲男童搜出士巴拿、鐳射筆及對講機,並控以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等罪。案件今(4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少年庭再提堂,控方加控無牌管用無線電通訊器具罪。案件應辯方要求押後至下月30日再訊,期間被告續准保釋。

13歲男童現被控「管有攻擊性武器或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以及「無牌管用無線電通訊器具」共3罪。控罪指,他於去年11月2日在旺角西洋菜街攜有一把扳手及一個能發出鐳射光束的裝置,並且在無相關牌照下管有無線對講機。其家屬反對傳媒入庭旁聽。

案件編號:WKCC700010/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