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於北區醫院遇襲老翁 認襲警判囚半年 高院准10萬元保釋候上訴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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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旬漢去年在上水醉酒鬧事,並在警員到場後,打一名警員的面。他之後被送至北區醫院,疑在醫院被其他警員毆打。六旬漢早前在裁判法院就承認1項普通襲襲罪和1項襲警罪,被判囚6個月。他就判刑提出上訴,今(5日)向高等法院申請上訴期間獲保釋,獲法官批准以10萬元保釋。

被告鍾志華,62歲。他早前於2019年6月25日,在上水天平邨天明樓外公園襲擊男子廖俊景及警長莫兆強。

法官陳慶偉今聽取陳詞後,批准被告以10萬元保釋,期間不准離港。

案件編號:HCMA106/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