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旬漢去年在上水醉酒鬧事,並在警員到場後,打一名警員的面。他之後被送至北區醫院,疑在醫院被其他警員毆打。六旬漢早前在裁判法院就承認1項普通襲襲罪和1項襲警罪,被判囚6個月。他就判刑提出上訴,今(5日)向高等法院申請上訴期間獲保釋,獲法官批准以10萬元保釋。被告鍾志華,62歲。他早前於2019年6月25日,在上水天平邨天明樓外公園襲擊男子廖俊景及警長莫兆強。法官陳慶偉今聽取陳詞後,批准被告以10萬元保釋,期間不准離港。案件編號:HCMA106/2020北區醫院遇襲老翁 認入院前酒醉打人及襲警 被判入獄6個月三警涉北區醫院虐打六旬翁事件 事主入稟區域法院索償3警涉北區醫院虐老案 被告被改控公職人員行為失當 將轉區院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