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舞台設計師求出席母親喪禮 獲准更改保釋條件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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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台設計師涉於去年9月的反修例運動中,襲擊脫去其頭套男子,以及於翌月在將軍澳藏有汽油彈。他被控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等罪,高等法院上月批准他以20萬元保釋,除到醫院探望病母和到警署報到外,其他時間需留在住所。而他今(5日)再到高等法院更改保釋條件,在下周部份時間可離家,讓他出席母親的喪禮,獲法官批准。

涉藏兩枝汽油彈

被告姚少康,23歲,被控1項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控罪指他於2019年10月13日,在將軍澳唐明街公園外攜有兩枝汽油彈。他又被控1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指他在去年9月14日,在牛頭角東九龍文化中心地盤外襲擊尹廣培。

准部份時間離家出席喪禮

法官今聽取陳詞後,批准被告於下周二和周三部份時間離家,以出席母親的喪禮。此外,他今天亦有部份時間可離家,和律師團隊開會。而該些時段,被告不需到警署報到。

此外,被告於案件早前在區域法院提訊時,表示將會認罪,案件排期至6月15日處理。

案件編號:HCCP 626、627/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