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毒母精神病發殺親女 頭顱腦袋亂放馬桶電飯煲 判無限期醫院令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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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角劏房單位3年前發生駭人碎屍案,12歲女童被任職按摩師的母親殺害和肢解,其肢體及內臟散滿單位各處,部份頭顱和腦袋更被放在馬桶及電飯煲內。精神科報告透露被告有吸毒習慣,醫生認為她案發時患有冰毒引致的思覺失調。她早前承認誤殺,法官今(12日)在高等法院判刑時形容,本案是一宗悲劇,若非被告的精神問題,她不會殺死其愛錫的女兒。最終接納精神科報告的建議,判被告無限期醫院令。

被告曹燕,40歲,原被控1項謀殺罪。控罪指她於2017年12月17日,在香港謀殺何美洁。但因其精神問題,控方接納被告承認誤殺罪。她亦被控1項阻止屍體合法埋葬罪,該罪則保存在法庭檔案內。

曾向男友稱覺被鬼上身

辯方律師今求情時指,被告為一名關心女兒的母親,但因精神問題犯案,她將會為本案抱憾終生。

法官判刑時引述被告的精神科報告,指被告曾服食海洛英,自2017年2月起吸食冰毒。此外,她曾向男友稱自己被鬼上身。報告指,被告患有精神分裂和思覺失調,有幻聽和幻覺。

女被告曹燕因精神病問題獲控方接納承認誤殺罪。(資料圖片)

信被告若非有病不會殺害女兒

法官又指本案是一宗悲劇,被告在沒有預兆下奪去女兒的性命。案中沒有證據顯示,被告和女兒是敵對。若非被告的精神問題,她不會殺死其愛錫的女兒。

法官又指,控方案情提及被告女兒以殘忍方式殺害和肢解,何人看到案情都會感到震驚。考慮控罪和被告的精神科報告等,接納報告的建議,判被告無限期醫院令。

借鄰居電話後拒歸還

案情指,被告與女兒同住旺角廣東道一劏房單位的A房。B房未有人租住,被告獲業主准許使用。被告於案發日晚上向鄰居借電話,聲稱要致電內地的丈夫,維修房內的水管。惟被告之後拒還電話,鄰居報警。

部份人頭在電飯煲內

警員到場後被告拒開門,警員遂破門而入。警員進入A房時,房內一片凌亂。當時浴室的馬桶內有有不完整的頭顱和部份腦袋,並混有類似辣椒的物體。此外,電飯煲亦在浴室,煲內亦有部份人頭。另外,有內臟在一張反轉的凳子上,脾臟等器官以及一些肌肉則在洗手盆。而該些殘肢都屬於被告的女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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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度結婚均離婚

被告警誡下透露在四川和一名何姓男子結婚,兩人育有涉案女兒。二人後來離婚,被告於2009年和一名港人結婚。為找工作,被告由四川移居香港,她之後亦與該港人離婚。女兒來港後,本由親戚照顧,直至2017年10月才與被告同住。

被告在錄影會面中說,案發日下午醒來,走到A房發現不見女兒,但有一具屍體,腦內有聲音叫她致電「契爺」。

法醫無法確定死因

法醫指無法確定被告女兒的死因,但指其的雙手有擦傷,認為她曾用手擋格襲擊。此外,其口和頸的瘀痕,顯示她亦有可能是窒息致死。

案件編號:HCCC 297、298/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