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鏢會老闆認非禮女客人被判社服240小時 官:不想再見到你

撰文:陳雯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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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李潤堅早前在高等法院承認非禮女客人。(資料圖片,被告facebook截圖)

於新蒲崗經營飛鏢會老闆,於2年前因其22歲女客人工作上出問題,遂叫對方到飛鏢會開解她,期間給女客人喝加了含安眠藥的酒,之後趁其不清醒時性侵犯對方。李早前在高院承認一項非禮控罪,法官今早判刑時表示經慎重考慮,判處被告接受240小時社會服務令,並告誡他不要再犯事:「我和我的同僚不想再見到你。」

被告李潤堅,34歲,原被一項強姦罪,但獲控方接納他承認另一項交替控罪的非禮罪,強姦罪行則留在法庭檔案。

法官判刑時不諱言,被告干犯嚴重罪行,而且女事主精神狀態正處於迷迷糊糊,根據女事主心理報告,她患有創傷後遺症和抑鬱問題,但考慮被告認罪,令女事主毋須上庭作供承受壓力,加上被告品格良好,一直有固定職業,更有生意頭腦創立飛標會,熱心公益,關注保護貓隻動物和社區長者福利,以及飛鏢運動成就。雖然因本案而被辭去工作,但無游手好閒,積極找工,法庭為他提取報告正面,若判他入獄,可能影響他正面性格、放監後未能找到工作等,決定輕判被告。

法官曾要求取女事主創傷口供

另外法官開庭時突要求控方呈交女事主最新一分創傷口供,控方卻只提交心理學家為女事主提取的報告,法官表示希望了解女事以第一身看法講述事後情況,但最終接納控方看法。

案情指,被告與他人在新蒲崗一同經營飛標會「Four Kings Darts Club」,自2014年2月中起,22歲女事主與男友便經常到該會玩飛標,事主有時會獨自到飛標會玩,並由被告接待。

被告以開解為名叫事主到飛鏢會找他

在2014年3月18日,被告得知事主因工作不開心,以開解為名,叫事主到飛鏢會,事主翌日早上到飛鏢會後與被告玩飛鏢,被告期間叫她放鬆並讓她喝酒,及後她感到暈眩並躺在梳化上,之後失去知覺,但依稀記得有人捉着她,撫摸其身體包括胸部。她有用手肘撞對方及以粗口責罵對方叫不要碰她,亦記得有人帶她到廁所,讓她嘔吐,當她再有知覺時,男友已表示要報警。

事主男友當日下午到該單位接女友,被告向他稱給事主喝了兩杯蛋酒,她之後躺在梳化。男友試喝後不覺有醉意,但事主卻一直未醒,見她短褲的拉鍊打開,感到懷疑遂報警。檢驗下事主身體及陰道等無受傷,但發現她的身體血液有「苯二氮」、即一種安眠藥的成分,警方其後拘捕被告,檢驗DNA後發現事主的內褲及下陰道有被告精液。

案情編號: HCCC 455/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