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訴扶康會前護士主任 涉隱暪持保健員服務公司  詐騙5.3萬

撰文:歐陽德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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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公署今日(29日)落案起訴一名扶康會前護士主任,控告她涉嫌干犯一項欺詐罪名,隱瞞或未有披露她合夥持有優越健康護理有限公司的權益,誘使扶康會聘用其作為服務商,並詐騙共約5.3萬元。

廉署指,調查後揭發被告涉嫌意圖詐騙,誘使扶康會聘用優越健康護理作為服務供應商,導致優越健康護理獲得利益或扶康會蒙受不利。(資料圖片)

現年46歲的被告劉芷希,是扶康會前護士主任,被控一項欺詐罪名,指被告於2018年8月3日至2019年3月4日期間,作為僱員卻隱瞞或未有披露她合夥持有公司優越健康護理的權益,誘使扶康會聘用該公司作為服務商。扶康會據報就臨時保健員服務,向優越健康護理支付共約5.3萬元。

廉署指,被告於案發時在麗瑤成人訓練中心工作,負責協助其上司處理行政工作,包括聘用服務供應商及處理供應商遞交的報價單。然而,扶康會為提供復康和健康護理服務的非政府機構,員工守則訂明僱員須妥善申報利益衝突。

廉署指,調查後揭發被告涉嫌意圖詐騙,誘使扶康會聘用優越健康護理作為服務供應商,導致優越健康護理獲得利益或扶康會蒙受不利,違反《盜竊罪條例》第16A條。現時被告已獲廉署准予保釋,將於7月2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答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