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男涉輪姦新婚少婦案 事主稱被侵犯揚言報警 被告:你咪報囉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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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男平安夜把新婚少婚帶返家並涉嫌將她輪姦案續審,女事主今(10日)在高院繼續作供,她稱遭侵犯後向被告揚言會報警,其中一人卻回應說:「你咪報警囉。」惟她不知自己所在何處未能報警,她感到絕望,曾打破一個玻璃杯圖輕生,但遭其中一名被告阻止,並弄至成手血。最終她趁該被告未為意時奪門離開,並向樓下保安求助及代為報案。
辯方律師卻質疑事主為何未有致電丈夫求救,事主稱因未遇過這樣的事情。律師續指事主願意與被告性交,並自行卻下褲子,惟被告因酒醉及倦而「做唔到」,事主否認,並稱因她避開被告才未有成功。

兩名被告:王承林和林宇徽(下稱王和林),現年30歲,均為銷售員。控罪指,王於2018年12月25日,在天水圍天盛苑某單位內兩次強姦X,以及1次企圖強姦X。而林則被控於相同日期和地點,兩次強姦X。X於案發時24歲。

兩名被告:王承林(右)和林宇徽(左)。(朱棨新攝)

不知身在何處未能報警

X稱在聖誕日凌晨遭林及王侵犯後,林向她說:「開心過就算囉。」她之後一邊哭,一邊和林爭論,不斷質疑:「點解佢地咁做?」X並聲言報警,林卻回應說:「你咪報警囉。」X遂致電報案,惟她不知自己身處位置,警員未能提供協助。X掛線後,假扮已報案,林卻說:「等警察嚟囉。」

絕望下打破玻璃杯圖自殺

X指她當時感到絕望,覺得無人可幫她,便X打破枱上一個玻璃杯,打算自殺。林和她搶奪杯,令她成手血。X最終放棄,惟她之後「好似癲左」,打開單位的大門大叫救命,林便謂:「你做乜野?.....你都報咗警,咪等差人嚟。」

她趁林進入房間叫醒王,奪門離開,並到地下大堂,向保安透露她遭侵犯,著保安員代為報警。

驗傷才知身上多處擦傷及瘀傷

警員到場後,帶她到醫院檢查。X今看過在醫院拍下的傷勢,包括身上的擦傷和瘀傷。她坦言不知該些傷勢是如何引致,或因案發時飲了酒,身體未有感覺痛楚。但她確認,進入涉案單位前沒有該些傷勢。

辯方質疑事主未致電丈夫求救

女事主X下午接受辯方盤問,律師根據X的口供,指她在案發日早上五時許,在涉案單位飲香檳。辯方質疑,X這刻應返家睡覺,X則解釋被告已開酒,不會就此離開做出如此無禮貌的事,又指王有用手侵犯她。辯方質疑,為何她不致電向丈夫求救,X稱未試遇過此類事件。

指王在客廳做不到

律師之後道出辯方版本,指王在單位客廳曾和X企圖性交一次,X同意並脫下褲子和內褲。惟王最終不成功,遂向X表示「佢做唔到」。X否認說法,並指王和林多番對話,她當時未有為意兩人在說什麼。

辯方問X有否想過王在客廳圖和X性交但未能成功,因王當時飲醉和疲倦。X反問:「點解我會諗呢啲野?我只會諗自己被強姦,我唔會話好可憐喎,你扯唔起。」X又指,因她避開,王在客廳才未能成功強姦她。

案件編號:HCCC380/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