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等被控案|15被告將不提司法覆核 案件7月30日轉區院

撰文:林樂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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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李柱銘、李卓人等共15名泛民人士,被指去年反修例運動期間多次參與及組織未經批准的集結,並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4宗案件今(15日)在西九龍法院再提訊,辯方不會就轉介區域法院一事提出司法覆核,4案同押後至本月30日於區域法院再訊,期間眾被告以原有條件保釋。

4宗案件共15名被告:黎智英、李柱銘、楊森、何俊仁、單仲偕、梁耀忠、梁國雄、李卓人、吳靄儀、何秀蘭、區諾軒、吳文遠、黃浩銘、蔡耀昌以及陳皓桓。控罪涉及去年8月18日、8月31日、10月1日和10月20日的遊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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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次提訊時,辯方指控罪的判刑不會超過裁判法院的最高刑期,要求律政司交代轉介區院的原因,並稱會考慮司法覆核。控方今確認辯方不會申請司法覆核,並呈上轉介區域法院的文件。

古思堯倒置國旗被捕

李卓人等人近9時抵達法院,在門口大喊反對政治檢控。以往因焚燒及塗污國旗而被判入獄的七旬翁古思堯亦有到場,他攜有寫上「黑色恐怖」、「白色恐怖」、「法西斯恐怖」的國旗,並將之倒置舉起,古思堯事後被捕。

另外,團體「DQ行動組」、「愛國護港101」則喊道「打倒賣國賊!打倒黎智英!」

案件編號:WKCC957、1264-6、ESS7573-6、ESS8310-3/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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