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律政書記疑對同事不滿 涉向對方耳邊大叫 兼恐嚇斬開你十八碌

撰文:林樂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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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前律政書記,涉嫌不滿一名同事曾為上司做證人指證他,便在辦公室內多番滋擾該同事,包括在其耳邊大聲叫囂,及多番作出恐嚇性言論,同事終報警。書記否認指控,案件今(18日)在東區法院開審,控方在庭上播上疑為被告向事主所說部話語的錄音,包括:「x你老味!認清啲手指呀,新義安嚟㗎!」又低聲說:「你個衰樣,我斬開你十八碌,將你賓周當豬仔腸呀。」 事主作供時直言感害怕,擔心被告找黑社會斬他手指。

男被告王寶順(57歲)聲稱「冇錢」,沒有聘請律師親自應訊。他否認於2017年7月12日在金鐘道政府合署1樓律政司116室內,毆打中國籍男子王勝,方式為近距離向王大聲叫囂,引致他耳鳴;他亦否認於2018年1月2日及1月3日在同地威脅王勝會使其人身遭受損害,意圖使王勝受驚。

被告王寶順否認普通襲擊及刑事恐嚇一名舊同事。(林樂兒攝)

事主稱右耳出現嗡一聲

事主稱他於2015年入職律政司,與被告同為律政書記,雙方在同一辦公室工作。第一次事件於下午5時半左右發生,當時事主在工作,被告突然朝向他叫喊。事主形容被告一邊行近一邊謾罵,著他「小心過馬路」,其後更多次在耳邊大聲說話;最近的一次只離其右耳約9厘米,令他右耳「嗡一聲」。

受滋擾感憤怒

控方播出一段夾雜粗口的錄音,有人罵「人渣」、「粉腸」及多次叫「小心過馬路!」另一人曾反問:「你恐嚇我呀?」並著對方勿在耳旁說話。

事主稱當時覺得受到滋擾、侮辱及恐嚇,感到憤怒。他晚膳後右耳仍然不適,繼而求診,並獲一天病假,復工時向上級反映被告所為。

怕被告找黑社會人斬他手指

事主續道,第二次事件於早上近9時發生,他在座位吃早餐,被告走來說:「認清楚啲手指啦。」又問他曾否聽過「新義安」。事主擔心被告會找黑社會斬他手指,並稱看到被告步近仍未開聲已覺害怕,因不知對方會有何動作,且事發時間為早上,附近較少同事。

事主王勝(圖)稱遭被告王寶順侮辱及恐嚇感憤怒。(林樂兒攝)

事主將恐嚇錄音交上司

第三次事件亦是被告走近罵事主,並壓低聲線恐嚇要把事主「斬開十八碌」。事主就這兩次恐嚇事件即時將錄音傳給上司,並在最後一次恐嚇當日往警署報案。他謂,以往目賭被告滋擾上司,願意當證人,懷疑因此遭被告針對,他已於2018年10月中轉職其他部門。

控方播出該兩段錄音,其中一段有人說:「x你老味!認清啲手指呀,新義安嚟㗎!」另一錄音則有人低聲說:「你個衰樣,我斬開你十八碌,將你賓周當豬仔腸呀。」 後來王回應:「犀利!我都覺得精彩,一個人每個月攞5萬幾蚊人工,日日返嚟騷擾人,唔做嘢呃錢,浪費公帑。」

被告質疑錄音是找人假冒

被告透露抗辯方向,承認曾在走廊時大叫,但不曾於當日在事主耳邊吵嚷,並質疑有人假冒其聲線錄音。他又稱辦公室於2017年3月左右出現茉莉之類的異味,他因此皮膚灼傷,懷疑事主落毒,曾去信特首投訴。

被告不斷盤問 官一度擲筆

被告其後不斷圍繞不著邊際的事宜盤問事主,令暫委裁判官黃向戎一度把筆擲向枱面,並稱被告若繼續如此,會考慮替他索取精神科報告,以了解他是否適合受審。裁判官看過被告呈上的醫療報告後,稱醫生曾診斷他出現焦慮症症狀。

被告指事主曾誣捏他偷拍

裁判官宣告表證成立。被告自辯透露去年6月至今年2月獲病假休養,自稱自行辭職,3月正式離任。他又指事主曾誣捏他在男廁偷拍,警員到場時也檢查其手機無偷拍照片。由於事主無述及偷拍一事,裁判官遂重召事主作供。

事主曾向上級投訴但最後未有跟進

事主稱事後向警方報案指遭被告大叫騷擾及偷拍。至於耳鳴時為何不即時報警,他解釋曾經向上級投訴,相信對方會幫忙;惟之後要求管理層交代會如何處理時,得悉上級沒有跟進,上司又認為「件事平息咗」故不予理會。他不滿上級手法,而被告所為又愈來愈激烈,最終報警。

審訊下月8日再續。裁判官著被告在押後期間考慮要否向法庭申請兩份精神科報告,以了解他是否適合受審。

案件編號:ESCC468/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