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1事件|林卓廷曾致電警稱正往元朗 控方透露有警曾叫林不要去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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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林卓廷在去年721元朗白衣人襲擊事件受傷,事隔一年,警方今(27日)控告他暴動罪名,據悉,控方針對林等7名被告的案情指,林當晚曾致電警方,林並告知一名警長他正前往元朗,警相卻著他不要去,並指林到場或會令情況更混亂,惟林仍繼續前往。控方又指,白衣人原本沒有進入收費區,但因被多番挑釁,部份白衣人最終衝入付費區和月台,林當時有向其他黑衣人稱: 「大家千祈唔好退,一退就衝入黎。」和「企番前面,頂住佢」。案情亦指,白衣人有持木棍及籐條,但黑衣人也有行山杖及傘。

警長曾叫林不要去元朗

據了解,控方案情指於去年7月21日晚上,有很多身穿黑衣的人抵達元朗,同時亦有白衣人聚集。當晚10時22分,林卓廷曾致電一名警長,透露他正前往元朗,惟警長指警方會處理,又叫林出現或會令情況更混亂,著林還是不要去。

指黑衣人持雨傘和行山杖

控方又指,根據閉路電視片段、黑衣人和白衣人於10時40分看似在打鬥,但在林到達前已停手。林和助手於晚上10時45分前到達,當時在付費區約有100人,大部份身穿黑衣,部份手持雨傘和行山杖,付費區外則有不少於50人,大部人身穿白衣,部份人手持木棍和藤條。

往紅磡方向列車仍行駛卻沒離開

兩班人互相對罵,白衣人威嚇打黑衣人,而黑衣人包括所有被告,則挑釁對方進入付費區。黑衣人又用粗言穢語,並向白衣人掟雜物,並開消防喉向白衣人射水。雖然往紅磡方向的列車仍然行駛,但黑衣人沒有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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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衣人被挑釁終衝入付費區

因多番被挑釁,部份白衣人終衝入付費區,林和他人因此退至月台。白衣人此時未有跟隨,惟之後有人從月台向白衣人掟垃圾桶,白衣人因此走到月台,襲擊黑衣人和市民。

指林叫人「頂住佢」

控方指,林在白衣人衝入付費區前,曾在付費區稱:「大家千祈唔好退,大家千祈唔好退,一退就衝入嚟。」,以及:「企番前面,頂住佢,頂住佢,我地一齊頂住佢,企落嚟幫手頂住佢」。

其他被告則向白衣人掟物件,第二、三和七被告則開消防喉向白衣人射水。

七名被告為:林卓廷(43歲,立法會議員)、庾家豪(35歲,客戶服務員)、陳永晞(37歲,拒絕提供職業)、葉鑫昇(31歲,社工)、鄺浩林(26歲,廚房)、尹仲明(48歲,電器技工)和楊朗(26歲,無業)。他們同被控1項暴動罪,控罪指他們於去年7月21日,在港鐵元朗站大堂及其他身份不詳的人參與暴動。案件押後至10月12日再提訊。

林卓廷及許智峯另涉去年7月6日光復屯門的案件,今日一同在西九龍法院提堂。(梁鵬威攝)

林卓廷另涉7.6光復屯門案

至於7.6光復屯門事件,控方案情指事主X亦身處示威現場。至晚上9時許,他在屯門警署外被約50名示威者包圍,被問有否拍示威者的照片。控方指林卓廷和許智峯之後到場,著X向示威者展示手機的照片,林亦要求X刪除有示威者容貌的照片,令警方不可取得照片,追究示威者,許亦要求X刪相。而第三被告曾焌熙謂:「啲相你再唔剷哩,啲相係咪值錢過你條命」。

第四被告鍾凱研之後出現,自稱是社工,要求X交出手機,讓她檢查。由於X一直拒交出手機,最終被示威者毆打。期間,有示威者取去其手機,並交給鍾。鐘查看手機,發現有同年7月1日立法會外的示威影片,並刪去它們。

這案的4名被告:林卓廷(43歲,立法會議員)、許智峯(38歲,立法會議員)、曾焌熙(28歲,廚師)和女被告鍾凱研(39歲,社工)被控妨礙司法公正、不誠實取用電腦及刑事毀壞等罪名,案押後至11月6日再提訊。

案件編號:WKCC2903, 2904/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