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區醫院走犯|18歲疑犯被控羈押下逃脫罪 還押至12月再訊

撰文:陳曉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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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毒品案被扣押的18歲運輸工人,本周一(6日)涉在北區醫院「借屎遁」越押,至周三(8日)凌晨被捕。除了販毒等罪外,他另被控1項在合法羈押下逃脫罪,今(9日)被解往粉嶺裁判法院提堂。裁判官將案件押後到12月4日再訊,待警方進一步調查,期間被告還押看管。

被告鄧淳霖(18歲,運輸工人)被控於2025年10月6日,在香港新界上水保健路9號北區醫院3B病房,在香港警隊警務人員49219梁志權的合法羈押下逃脫。

他另控販毒、無牌駕駛、駕駛時沒有第三者保險、未獲授權取用車輛及不小心駕駛五罪。控罪指,被告於2025年10月4日,在落馬洲新潭路近燈柱FA8419A,非法販運危險藥物,即23個透明可再封膠袋載有22克甲基苯丙胺、四個透明可再封膠袋載有2克可卡因、四支依托咪酯毒品裝置、39個透明可再封膠袋載有33克甲基苯丙胺、145個透明可再封膠袋載有131克氯胺酮、145個透明可再封膠袋載有29 克可卡因、一個透明可再封膠袋載有4克大麻花及24支已使用的依托咪酯毒品裝置。

此外,他被於同日在上述路段無牌駕駛、不小心駕駛及未獲授權取用一輛私家車,及沒有第三者保險。

被告今出庭時身穿白色T恤,身材瘦削。

押後至本年12月4日再訊 待化驗結果及警方進一步調查

控方透露,被告原訂在越押當日就販毒一案上庭,因越押再被控在合法羈押下逃脫罪。控方申請押後12月4日再訊,待化驗結果及警方進一步調查。被告沒保釋申請,繼續還押。

案件編號:FLCC 2197、2230/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