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九法院走犯|兩犯掉包 警員數度檢查未發現 囚24及30月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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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九龍裁判法院去年發生「掉包」走犯事件,一名涉毒品案被告,與涉襲擊案被告羈留倉相遇,涉毒品案被告之後出示襲擊案被告的保釋文件離開,兩名警員曾核對身份證明文件上的照片,均認為相似並放行。約20分鐘後有警員見應獲保釋的襲擊案被告仍在羈留倉,事件才被揭發。涉毒品案的被告期後被捕,並稱想出外搜集其案件的證據。兩人今(6日)在區域法院認罪,法官指他們目無法紀,最終判一度獲「保釋」涉毒品案被告監禁2年半,涉襲擊案被告則被判監2年。

兩被告高度及身形相似

兩名被告:陳樹華(38歲,廚師,涉毒品案)及林景浩(26歲,酒吧侍應,涉襲擊案)。記者今天在庭上所見,兩名被告身形及高度相似。林當時正申請身份證,故當時只持有一份由入境處發出,附有林照片的文件作為其身份證明文件。

兩人同承認妨礙司法公正罪。林另承認一項將文件轉讓給他人罪,陳則承認合法羈押下逃走及使用屬於他人的文件兩罪。陳被判囚2年半,林被判囚2年。

兩名被告:陳樹華及林景浩在西九龍法院應訊時「掉包」,二人今認妨礙司法公正,分別判囚30及24個月。

兩人上庭後在同一羈留倉等候

案情指,陳案發時被控販毒罪,林則被控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同於去年4月10日到西九龍法院出庭。法庭命令陳還押監房看管,另批准林保釋。兩人出庭後,在大樓的男子警察羈留倉等候。

警員叫林名 陳冒認是林

於同日中午12時56分,高級警員52067叫林的姓名,陳則冒認是林,並展示林獲發的保釋文件。該警員並檢查其身份識別手帶,發現手帶完整。

兩警曾比對身份證收據相片認為外貌相似

陳其後被帶到接待室,並向另一名高級警員52498聲稱自己是林。該高級警員檢查手帶和保釋文件後,指示文書助理把個人財物退還給陳,再剪開陳的手帶。兩人又把陳的樣貌,比對林的申請身份證收據上相片,發現相似。

高級警員34399其後完成餘下的手續,同樣把陳的樣貌,比對申請身份證收據上相片,而陳最終獲保釋離開。

警員見林仍在羈留倉揭發

惟警員於中午1時17分,發現林應該早已獲保釋外出,但身處羈留倉。偵緝警員接手調查,林指自己的身份證文件已交給同倉犯人。

陳被捕稱想找販毒案證據才掉包

於同月13日,陳在油麻地南京街與新填地街交界被警員截停。陳出示林的申請身份證收據,其後被捕,並稱想就所涉毒品案搜集證據,才從羈押逃脫。

林稱沒有收到2萬元報酬

他其後在錄影會面稱,案發時和林商議後,對方同意交換手帶,以調換身份。而陳著林,其後致電一個電話號碼,以收取2萬元報酬。林則指,自己未有致電該電話號碼,也沒有收到2萬元報酬。

林求情稱怕拒絕陳會遭報復

法官判刑時透露,陳有7項案底,林則因襲擊罪被判囚6星期。法官引述辯方求情指,陳因焦急尋找涉及其毒品案的閉路電視片段,以證明他沒有干犯販毒罪,因此才犯上本案。林則獲告知陳有黑社會背景,若拒絕協助對方,恐遭報復。他當時正申請身份證,向陳提供自己的申請收據,屬協助角色。

官指案件涉金錢利益輸送

法官續指,兩名被告共同犯案,當中涉及金錢利益輸送,陳答應支付兩萬元,而林未有收到該報酬。法官指,二人參與非法腐敗的行為。陳本身涉及販毒罪,若非其後遭警員裁查,他便可逃之夭夭。法官指兩名被告目無法紀,嚴重妨礙司法公正。最終就涉及3罪的陳樹華,判囚30個月:另就涉及兩罪的林景浩,判囚24個月。

案件編號:DCCC 612/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