楷和醫療CEO涉非禮 官指事主迴避提問非可靠證人 裁被告罪脫

撰文:陳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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楷和醫療集團行政總裁黃良堯涉在中環某酒吧用手摸女子X的大腿和臀部,又多次問她:「我溝你好唔好?」、「你受唔受溝?」辯方早前盤問X時,透露X曾就本案作多方面投訴,指她有不如意便會投訴,反映她並非弱者。案件今(28日)於東區裁判法院裁決,裁判官鄭潤聰指,女事主X多次迴避或不回應辯方的提問,甚至與辯方針鋒相對,認為她並非誠實可靠的證人,不接納其證供,裁定被告非禮罪不成立。

被告黃良堯(50歲,商人)被控1項非禮罪,指他於2024年5月9日,在中環卑利街65號Kinsman猥褻侵犯女子X。

被告黃良堯被裁定非禮罪不成立。(資料圖片)

X大可離開或報警

裁判官鄭潤聰強調,並非不允許受委屈人士發聲,但事主X曾因本案多次投訴,而且多次爽約,僅是錄取口供已用了數月。鄭官指X稱當時因為怕尷尬,故未有即時離開現場,但X作供時亦表示曾作勢要致電被告妻子。鄭官認為,X的舉動其實已損害了她與被告的關係,而且她大可假裝不適或有急事而離開現場,甚至直接報警,但X並無作出上述舉動。

餐廳開放式格局X有大反應會被留意到

鄭官認為,涉案餐廳為開放式格局,若然被告有任何行為令X有較大反應,必然會有其他人留意到,難以想像被告在眾目睽睽的情況下,連續2小時作出多次非禮行為。鄭官稱,曾4度提醒X需正面回應辯方提問,惟X仍多次迴避或不回應,甚至與辯方針鋒相對,故裁定X並非誠實可靠的證人,拒納其證供。

案發當日X主動邀約黃

事主X早前在屏風後作供指,在2023年3月,黃邀請 X商業合作,參與有關婦女診所等的項目。案發當日,X與另一醫療公司開會後,想起有關項目已有一段時間沒有消息,遂邀請黃喝東西。

指黃曾用手指捽其大腿

X指,黃回覆後,他們一起前往附近一家餐廳,她當時身穿連身裙及肉色絲襪。入座後,她把手袋放在兩人的中間,以製造距離,惟黃突然「烏」低身,用左手掌及手指放在X的大腿,捽了幾下並說:「做乜著絲襪,嚡澀澀唔好摸。」

指黃多次問是否受溝

X形容,整個過程約2至3秒,她感到害怕,當刻已即時撥開黃並回應:「關你咩事,唔係畀你摸」,但黃仍嬉皮笑臉。X稱,覺得黃應不敢再有類似行為,故未有離開現場。黃遂追問X:「你受唔受溝?」

指黃態度囂張

X稱,她有叫黃走開,惟他未有理會並繼續追問:「我溝你好唔好?」X表示覺得厭煩,故反問被告:「我打畀Rachel(被告妻子)問下佢好唔好?」X形容,黃當時態度輕佻且囂張地回應:「你咪打囉,我出嚟玩個個都知!」

辯方指X並非弱者

辯方盤問X透露,X就本案曾投訴警方、律政司、法庭職員,甚至裁判官,只要不如其意便會投訴,反映她不是弱者。X不同意,並稱因本案對她造成創傷,故著緊每個細節。

案件編號:ESCC378/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