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大火|採家屬DNA比對遺體 結果需4至6星期 殯儀業籲忍耐
大埔宏福苑五級火,至今仍有31人失聯,亦有部份遺體未能辨認。他們未被界定死亡,難以處理身後事。警方今日(8日)安排失聯人士家屬到大埔廣福社區會堂進行脫氧核糖核酸(DNA)口腔拭子採樣,以供辨別遺體身份。有家屬採集DNA後,獲告知需等4至6星期才有結果。他指原安排了父親在本月27號火葬,倘未有火葬紙,可能需延遲完成下葬。他希望有關部門可加快處理速度,「始終我哋都好想盡快行出陰影。」
殯儀業商會理事長鄭志傑指,理解家屬心情沉重,但認為有必要花時間核實遺體的身份,「唔搞清楚個遺體係邊個,有機會日後永世拜錯山,我哋唔能夠接受呢個情況。」另外,外界關注部分失聯個案未能尋回遺體,難以確認死亡。如果需列作失蹤,即等7年才可宣告死亡和下葬。鄭志傑指,發出死亡證明涉及資產、保險索償等範疇,須相當嚴謹處理,認為按程序處理是對各方的保障。
家屬在所屬單位房間内發現一具骨骸認為是遇難父親 惟仍存不確定
大埔宏福苑火災歷時逾43小時,部分災民的遺體被燒至面目全非,難以辨認身份及處理身後事。警方今日安排失聯人士家屬進行脫氧核糖核酸(DNA)口腔拭子採樣,以辨別遺體身份。
一名家屬向《香港01》表示,其62歲父親於大火中罹難,有部門於其所屬單位房間内發現一具骨骸,認為屬於父親。不過,有職員曾向他表示,單憑遺骸所在位置,不可確認屬於其父,因不確認是否曾有其他人進入單位避難。
採集DNA後需等4至6星期才有結果 已擬本月27日火葬父親遺體
他今日到大埔廣福社區會堂採集DNA,獲告知需等候4至6星期才能發出結果。他表示,原安排本月27日火葬父親遺體,倘若未能如期取得「火葬紙」,需延遲辦後事。他希望有關部門加快處理速度,形容「始終我哋都好想盡快行出陰影」。
一般而言,如面對非自然死亡個案,警方會向死因裁判官提交報告,裁判官根據報告決定是否需要進行屍體剖驗、進一步調查或開展研訊,以確定死因。裁判官並會根據情況簽發「土葬令」或「火葬令」。確立死因後,死亡登記官會進行死亡登記,家屬可向入境處領取「死亡登記記項的核證副本」。
殯儀業商會理事長:要謹慎核實遺體身份免日後永世拜錯山
殯儀業商會理事長鄭志傑表示,目前如家屬希望安葬罹難者,需等待死因裁判官確立遺體身份。他坦言過程或需一些時間,理解家屬希望盡快安葬,但認為有必要謹慎核實遺體身份,「唔搞清楚個遺體係邊個,有機會日後永世拜錯山,大家都唔能夠接受呢個情況。真相係重要,無論用幾多時間,都係重要。」
如找不到遺體列作失蹤 需等7年才能法定宣告死亡
部分遺體已燒成灰燼,難以確立死亡。倘若列作失蹤,需要等7年才能法定宣告死亡。鄭志傑指發出死亡證明需要相當嚴謹,「大家都要理解,如果法庭出死亡證明,係冇得收回,好多事已經納入程序,包括資產、保險索償……係冇得返轉頭,呢個係對大家保障。」他又指,家屬可向搜證部門提供更多資料,例如家屬最後出現的位置,幫助人員搜查殘餘物等。
警務處處長周一鳴日前見傳媒時,曾被問及失聯者未證死亡,會否影響家屬申領死亡證,周一鳴說從家屬的角度出發,會先讓亡者入土為安,其後會再視乎情況,協助受影響的市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