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式串燒店遭潑硫酸釀5傷 官斥屬隨機傷人 兩男囚7.5年及15年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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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旬翁與九龍城一泰式串燒店東主積怨,涉出1.5萬元找一名男子向該店潑硫酸,並傷及2泰籍女子和3名路過的母子。負責潑液的男子認罪,並出庭作供,令六旬翁亦罪成。案件今(9日)在高等法院判刑,法官陳慶偉指六旬翁的行兇對象非東主而是在場的任何人,屬隨機傷人,5事主與他無積怨但無辜受牽連,指老翁出於憤怒和渴望報復而犯案,判他監禁15年,而負責淋潑硫酸的男子,則獲減刑一半,判監7年半。

兩名被告,李惠朝(38歲)和劉繼成(65歲,無業),同被控一項串謀意圖使身體受嚴重傷害而淋潑腐蝕性液體罪,指他們於2022年4月12至14日,在串謀在九龍城賈炳達道61號外,向未指明人士淋潑腐蝕性液體,即硫酸。李承認控罪並作供,劉經審訊後被陪審團一致裁定罪成。

被告劉繼成(戴口罩)找人向積怨東店的店舖潑硫酸,判囚15年。(陳曉欣攝)
被投擲「硫酸彈」的串燒店,事後店外地面仍有疑似腐液。(資料圖片)
消防及警員接報後到場調查。(資料圖片)
消防及警員接報後到場調查。(資料圖片)
其中一名男童被腐液濺傷要由救護車送院。(資料圖片)

李有向傷者道歉

代表李惠朝的大律師求情指,李有悔意,並向案中所有慯者道歉;代表劉的大律師指本案不涉黑社會背景,當中只使用一樽硫酸。

串燒店東拒從事放債生意與劉結怨

法官陳慶偉判刑時指,劉和涉案串燒店的東主有生意糾紛,該東主拒與劉一同從事放債生意,劉因此找李犯案,但犯案目標不是東主,而是在場的任何人,換言之是隨機傷人,而案中的傷者,亦確與劉等人的積怨無關,卻無辜被牽連。

男童腳傷嚴重 泰籍傷者工作能力受損

陳官續指,本案共有5名傷者,包括兩名年幼男童。其中一名男童腳部的傷勢非常可佈,猶幸非永久性傷勢。惟兩名泰藉女傷者則未有這般幸運,報告顯示其中一名傷者Lee Srinuan事後患有創傷後遺症,其工作能力受損,令她難以找到穩定工作;另一名女傷者的頸、耳等大範圍受傷,她盡量避免想起事件。

劉有預謀犯案是案中主腦

陳官續指,劉出於憤怒、沮喪和渴望報復,有預謀犯案,是案中主腦,在背後策劃整個計劃。李因財困而負責執行計劃,因協助警方令劉被捕,並出庭作供,令劉被定罪,而李作供時亦顯示悔意,以監禁15年為量刑起點,給予李50個百分比的刑期扣減,判囚7年半;劉則判囚15年。

原打算潑水節用水槍硫酸行動

案情指,劉繼成於2022年4月12日,向李表示有任務交給他,即向涉案串燒店扔「髒水」(即硫酸)。劉原定計劃在4月13日,即泰國新年舉辦的潑水節期間行動,用注滿硫酸的水槍犯案,惟當日串燒店沒營業,遂順延至4月14日行動。

李騎單車經過店時潑液

在14日當天,劉再次改變計劃,指潑水節已完結,叫李不要用水槍。當晚8時許,李騎單車到串燒店前淋潑硫酸,隨即逃之夭夭,他事後得到1.5萬元報酬。

在該店工作的女店員Lee Srinuan,下班後與前來探她的女友人閑聊,兩人均被灼傷。路過店舖外的女途人和她兩名分別8和10歲的兒子亦受傷。

案件編號:HCCC 290/2023、HCCC86/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