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男子違規轉讓康體設施各被判80小時社服令 一人罰禁訂場360日
撰文:董素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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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名男子涉及違規轉讓康文署康體設施,分別被控一項「使用他人身份證」和「將身份證轉讓給他人」罪名,兩人早前承認控罪,今日(16日)在沙田裁判法院分別被判處80小時社會服務令。其中一人為原租用場地人士,早前已被康文署暫停預訂康體設施的資格360日。署方指,會繼續打擊康樂場地的違規轉讓或炒賣。
康文署聯同執法部門於2024年7月13日在維多利亞公園網球場採取聯合行動,打擊違規轉讓康體設施及其他違法行為。行動中拘捕了一名男子,涉嫌在無合理辯解下使用及管有他人身份證。及後,與案件相關的另一名男子被控一項「將身份證轉讓給他人」罪名。
康文署呼籲市民切勿違規轉讓康體設施、光顧代訂康體設施服務、使用他人身份證簽場及將自己的身份證明交予他人代簽場,以免違反康文署「康樂及體育設施使用條件」及觸犯法例。違反使用條件者可被暫停預訂康體設施的資格,為期360日。
此外,「SmartPLAY康體通」已加入了禁止使用電腦程式或其他自動化工具預訂場地的條件。由2026年1月21日起,如用戶違反有關條件,康文署會暫停其帳戶360日,無須給予任何預先通知。康文署提醒用戶必須遵守「SmartPLAY康體通」的使用條件,妥善管理SmartPLAY帳戶資料,切勿向他人透露用戶帳號及密碼。若曾將SmartPLAY帳號及密碼提供予第三者的用戶,要盡快及定期更新用戶密碼,以免帳戶被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