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生註冊條例修訂|社協倡醫委會業外委員增至三份一 設量刑指引
政府今日(6日)提出修訂《醫生註冊條例》初步建議,包括要求醫委會為申訴處理的不同部份機制訂目標處理時間、增設業外委員及審裁團人員,不過未列具體數字。社區組織協會建議,業外委員比例可由現時佔四份一增至三份一、制定及公開量刑指引,以及列明研訊小組需由獨立審裁員組成,小組主席需具法律背景,醫委會大會委員則不可加入研訊。
政府發言人指,今次改革已參考醫委會向醫衞局提交的報告及申訴專員的報告,主要涵蓋四個方向,包括增業外委員比例、引入不同資歷及背景的醫生委員、配合醫療政策及括基層醫療發展、以包推動跨醫護專業協作。
現時有醫委會有8位業外委員及80位非委員會的審裁員,由5人組成的研訊小組需從中選出兩位成員。當局指增加業外委員及審裁員是改革大方向。
社協表示,增加業外委員比例有助監察醫委會運作,促進醫生專業回應社會要求及增加醫委會的公信力,醫委會業外委員比例可由現時佔四份一增至三份一,並減少醫生選舉委員數目。社協又指出,日後業界及業外委員的比例應逐步增至一半,反映社會大眾對醫生專業操守的要求。
社協亦表示,改革申訴處理應更重視公正。社協認為,調查應由一名專責的個案主任負責,全面及深入了解投訴相關事實,並撰寫調查報告,再交予初步偵訊委員會決定是否需轉呈研訊小組跟進。研訊則應由非醫委會委員的人士所組成的研訊小組負責,顯示研訊高度獨立於醫委會。
社協幹事彭鴻昌認為,增加審裁員人數及其參與研訊的次數,有助提升研訊獨立性,可避免市民對醫委會審裁及調查一體的觀感。他期望,政府可修例研訊小組成員需全部由獨立審裁員擔任,另外列明小組主席需具法律背景,而並非現時單純由醫委會委任。
另外,醫委會應制定及公開量刑指引,並按社會對醫生專業的要求,適時作出修訂。另外,投訴處理應訂立時間指標,務求於兩年內完成整個紀律行動。
就強制所有註冊醫生持續進修及放寬特別註冊申請,社協認為相關改動可確保執業醫生均掌握最新的醫療知識;以及有助吸引更多非本地醫生來港工作。社協又建議當局容許有限度註冊或特別註冊的醫生可從事非牟利醫療機構(如:醫療輔助隊)的義務醫務工作,以鼓勵他們在工餘時間貢獻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