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焯鴻清還69.7萬 法庭撤銷債權人的破產呈請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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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監察主席潘焯鴻去年遭大埔區區議員梅政雄申請破產,案牛今(13日)在高等法院再訊,呈請人庭上透露潘已清還涉款69.7萬元,特委法官王鳴峰遂撤銷破產呈請。
法官早前限潘須於本月12日還款
案件早前聆訊時,代表呈請人梅政雄的大律師指潘尚欠69萬元,而潘回應指對涉案金頟有爭議,又指呈請人早前已收到還款40萬元。而法官著潘於本月12日(周四)下午5時前,清還約69萬元,法庭便會撤銷破產呈請。若潘未有在限期前還款,法庭很大機會頒令他破產。法官又指,若潘認為該金額較實際金額多,可以日後再興訟。
呈請人指潘已透過支票付款
潘焯鴻今未有到庭,呈請人庭上指,潘已透過支票支付涉款69.7萬元。法官遂撤銷呈請,並頒令潘支付破産管理署訟費5300元。
此外,法官指示呈請人和潘就他們之間的訟費爭議,存入文件,並將日後再處理。據悉,呈請人追討逾50萬元訟費。
案件編號:HCB 1408/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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