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業漢公園斬傷露宿者至靜脈全斷 刀傷深入胸骨 求情稱無敵意

撰文:陳曉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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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業漢在深水埗通州街公園,因煙彈問題與一對露宿情侶爭執,期間用刀傷及該對情侶,當中男事主被斬傷頸部至靜脈全斷,胸部刀傷深入胸骨,幸經治療後無永久傷殘。無業漢今(16日)在區域法院承認傷人,求情稱他刀傷兩名事主時並無敵意,法官林偉權即回應說:「(事主)好彩咋喎。」把傷人罪判刑押後至3月13日,以候被告的心理及精神科報告

無業漢另承認曾爆竊深水埗一單位並取走約8萬元財物,被判囚2年。

被告伍云輝(56歲,無業),曾有8次定罪紀錄,部份與暴力有關,今承認2項有意圖而導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指他於2024年7月20日,在深水埗通州街公園意圖使唐女士及莊先生的身體受嚴重傷害而非法及惡意傷害2人。

被告另承認一項入屋犯法罪,指他於同年6月23日至7月1日,在香港作為入侵者進入深水埗的民宅單位,盜去價值約8萬元的財物,包括手錶及戒指等。

傷人案發生於通州街公園,案情指被告伍云輝不時亦在會在這裡露宿。(資料圖片/被告及事主均不在圖中)
被告伍云輝在區域法院承認傷人及爆竊罪。(黃浩謙攝)

莊見女友被斬用身阻擋

傷人罪的案情指,事主唐女士及莊先生在深水埗通州街公園露宿了數年,兩人是情侶關係,被告不時在公園露宿。案發當晚凌晨1時許,莊在公園睡覺時,聽見女友與被告爭執,莊見被告用刀斬向女友,立刻擋在女友身前,因而遭被告斬傷。被告行兇後逃離現場,途人報案將莊及唐送往醫院治療。被告翌日被捕,警誡下保持緘默。

莊左側項內靜脈全斷 胸部刀傷深入胸骨

醫療報告顯示,莊的左頸、胸骨、上腹、右肩及左手多處有裂傷,左側頸內外靜脈完全斷裂,伴有大量出血,胸部刀傷深入胸骨,須接受手術,同月24日出院,沒有永久傷殘。唐的兩側大腿均有裂傷,沒有永久傷殘。

辯方指被告連斬到事主那裡都說不出

辯方求情指,被告對傷人案的姓莊事主並無敵意,事源於被告與唐就煙彈問題爭執,莊介入令被告反應更加激烈,萬幸的是莊沒有永久傷殘。林官質疑:「(莊)好彩咋喎,佢被割頸喎,大動脈嘅地方嚟㗎喎。」辯方續指,兇刀由事主擁有,被告沒預謀犯案,事件在電光火石間發生,又稱:「被告連斬到人邊度都講唔到。」重申被告非蓄意向事主身體脆弱地方施襲,僅因被告當時未能控制情緒而犯案,林官最後同意先為被告索取報告。

趁單位住戶外遊入屋盜8萬財物

被告另承認曾入屋犯法,案情指他前年趁深水埗住宅某單位的事主外遊時,撬開單位門鎖,入屋盜去約8萬元財物,包括手錶及戒指等。事主報案求助,惟部份失物未能尋回。被告警誡下承認犯案,他不認識事主。

入屋犯法罪判囚2年

林官先就被告的入屋犯法罪判刑,他指被告年紀老邁,收入不穩,靠借貸過日,案發時要還款,因經濟壓力犯案,涉案盜取物品全部出售以還債,儘管被告有預謀犯案,惟屋內沒有人受驚,對單位的破壞程度不大,考慮案情及求情後判監2年。

案件編號:DCCC1550/2024、DCCC1090/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