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百鳴內幕交易罪成 稱叫妹盡買是反話 會退休專心經營百鳴歌
電影人兼藝人黃百鳴(原名黃栢鳴),被指在天馬影視公布賣盤前,向胞妹發支票,及發訊息叫她「盡買」天馬股份,黃自辯時稱那是反話,裁判官高偉雄認為其說法牽強荒謬,今早(22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裁定黃內幕交易罪成。黃下午求情時透露,他早前曾患癌,現已康復。他又稱本案出庭後受到恐嚇,令他非常擔心,現已決定退休,會多做善事及經營他的YouTube頻道「百鳴歌」,望法庭輕判。裁判官把案押後至6月9日判刑。
被告黃柏鳴(78歲)被裁定一項證監會傳票的內幕交易罪成,指他在2017年8月25日至同年10月17日,與傳遞娛樂有限公司(前稱天馬影視文化控股有限公司)有關連,並掌握「天馬影視」的內幕消息,慫使其妹黃潔珍進行天馬影視的股份交易。
控方黃此舉約獲利103萬
控方指,黃為初犯。其胞妹在本案獲利約9.9萬,名義上獲利(Nominal profit)約93萬,共計約103萬。
樂易玲為黃撰求情信
辯方呈上由時任邵氏兄弟控股執行董事樂易玲的求情信,指黃的年事已高,多年來為香港影視付出心血,其貢獻有目共睹。若法庭從輕發落,則可彰顯司法制度的人文關懷,為業界帶來正面影響。導演林德祿亦為黃撰寫了求情信,指黃為觀眾帶來歡樂和正能量。
疫情時曾捐500萬
辯方指,黃熱心公益,在疫情時向內地捐贈了500萬,犯案非因貪念幫助自己得益,其動機只是為了回應胞妹的要求,而不是主動給予意見。
調查至審訊歷時8年令黃精神受壓
辯方續指,證監會從行動起計,到案件今天正式裁決,中間相隔了8年的時間,涉及的延誤嚴重,令黃的心理和精神承受了嚴重的壓力,性格和生活模式亦「變得好犀利」,例如黃以前熱心慈善,非常開朗。被檢控後,他為了減輕心理壓力,不願出席有記者的場合,只能出席沒有傳媒的義工活動。
出庭後曾收恐嚇已報警
辯方另透露,黃早前患上癌症,現已康復,他亦曾向精神科醫生求醫,並須就此服藥。辯方稱,黃就本案出庭後,曾受到恐嚇,指會在法庭「搞事」,令他非常擔心,亦已報警。此外,本案亦對黃的家人造成影響,例如其女兒因此長期失眠,壓力大至要離開香港。
以後專營百鳴歌頻道憑歌減壓
辯方指,黃因涉案決定退休,現時主要活動是做善事和經營YouTube頻道「百鳴歌」。辯方強調,黃非常享受唱歌的時刻,對他而言可起到減壓的作用。且他已80歲,多年來在港掙扎成長亦從未犯事,本案令他名譽喪失,亦已上了寶貴的一課,望法庭輕判。
得悉有人會收購股票後叫胞妹低價盡買
黃案發時是天馬控股的董事及主席,該公司自2012年起上市。案發期間,有一公司有意以0.319元價格購入天馬股份。黃於同年9月收取1000萬誠意金後,黃先後向其妹開出4張支票,合共約200萬元,並曾向妹發訊息:「明天低過0.2,盡買」。胞妹因而曾花160萬買下股份。
辯稱盡買是反話
黃自辯時稱該些金錢是用以處理其弟在內地的物業。對於「明天低過0.2,盡買」的訊息,黃稱因他的胞妹小時候很易哭,他會叫其妹:「盡情喊。」故他叫妹「盡買」,其實是這話的反話,實情時叫胞妹不要買。
官質疑反話成效
高官裁決時稱,明白不同家庭有不同的溝通方式,但是面對面對話時,可憑語氣或表情判斷,靠訊息卻無法觀察,對黃以訊息向妹說反話,質疑是否能達致令其妹知難而退的效果。
認為黃的說法既荒謬又牽強
高官又指,黃任多間上市公司的主席,必然知道任何一位理性的主席,都不會在訊息中向家人稱在某價位要大手買入其股票,形容黃的解釋是:「既荒謬,又牽強。」完全不能令人信服,並裁定他罪成。
案件編號:ESS 1735/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