泌尿科名醫葉維晉案|專家證人指涉事抗癌藥當時太新 不同意開藥
泌尿外科專科醫生葉維晉涉不當向一名患上末期肺癌的內地男子開藥一案今日(11日)於醫務委員會續審。控方傳召臨床腫瘤專科醫生佃穎恩作專家證人,她指案發時,葉維晉開出的「吉舒達」(Keytruda,學名:Pembrolizumab)推出不久,未有資料證明對該病人有益處,所以不同意開出此款藥。
葉維晉被指從沒當面跟該病人見面,她認為開藥前應親身見病人,即使未能見面,起碼也應與病人通話,詢問其意願,以及向其解釋藥物副作用。
在2017年,一名53歲內地男子患上末期肺癌,病人及家屬得知一款名為「吉舒達」的抗癌藥,惟該款藥在內地買不到,病人兒子遂透過中介,找到葉維晉開處方藥。病人用藥後出現咳血,其後因急性肝衰竭離世。
家屬向醫委會投訴,案件昨日(10日)開審,葉維晉面臨六項指控:
1. 不當,及/或在沒有恰當證明下向病人開出吉舒達
2. 在開藥前沒有進行足夠評估
3. 沒有轉介病人予腫瘤科醫生或安寧療護專家作檢視
4. 在開藥前沒有恰當地諮詢病人
5. 沒有充分地給予病人及其家人關於藥物的好處、副作用,及/或吃藥的恰當性的建議
6. 沒有對病人保持充分的醫學紀錄
專家證人:免疫治療不適用於死者 須肝功能正常下進行
治療癌症一般分為傳統治療,如化療等;以及免疫治療。前者直接殺死癌細胞,後者則「喚醒」或「裝備」患者的免疫細胞,讓身體自己發揮防禦與清除癌細胞的能力。用葉維晉開給死者的「吉舒達」治療則屬於後者。
控方傳召臨床腫瘤專科醫生佃穎恩作專家證人。被問及免疫治療是否合乎臨床試驗的資格,她回應指免疫治療應在肝功能正常的情況下進行,所以不適合用於死者。
專家證人:不同意「吉舒達」用於肝功能不佳的死者身上
至於「吉舒達」這款藥,她表示並沒有為某種特定疾病而註冊,不過她始終不同意用於肝功能不佳的死者身上,而她亦沒注意到曾有醫生用此藥來治療「小細胞肺癌」。她強調,臨床試驗的益處不符死者情況,因為患末期肺癌的死者時間有限。而2017年時此款藥推出不久,未有資料證明對死者有益處,她指自己會確切相信對病人有利才開藥。
開藥前應親身見病人 起碼應與病人通話 解釋藥物副作用
葉維晉從沒跟死者見面,佃穎恩則認為開藥前應親身見病人,以進行身體檢查,因為病人可能有與癌症有關的腹痛。即使未能見面,起碼也應與病人通話,詢問其意願,以及向其解釋藥物副作用。她補充,病人與主治醫生以外的醫生見面,以詢問第二意見是慣常做法,但該醫生應與主治醫生溝通,而非直接開藥,因為醫生對開出的藥須負全責。
內地醫生意見會是考慮的一部分
辯方指,昨日死者兒子有提及曾在內地與醫生討論過使用吉舒達,當時該內地醫生表示是一個可行方案。辯方問到會否將該內地醫生的意見納入開藥時的考慮,佃穎恩回應指會是考慮的一部分,但尚有很多其他考慮。
案件將於8月8日續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