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政府:已賣業權居民也可再上樓 將安排再返回單位取物品
宏福苑法團管理人「合安管理有限公司」今日(19日)召開法團特別業主大會,會上多位業主問到出售業權後,可否再上樓執拾,惟合安指不屬其決定範圍,未能回應。政府發言人今日(19日)表示,宏福苑居民不用擔心向政府出售單位業權後便不能取回仍在單位內的財物。政府正擬定下一步的工作方針,大方向是盡量配合住戶新居入伙的時間,提供機會讓居民返回單位,取回所需物品。
另外,財政司副司長黃偉綸在社交媒體發文表示,截至上周四(16日)政府已與769戶簽署正式買賣協議,佔已交回「接受收購建議信件」的約43%。其中已向10多名業主發放款項,每宗三百多萬。他稱收到款項的業主都表示,有如釋重負、舒一口氣的感覺。
政府:盡量配合住戶新居入伙時間再安排返回單位
政府發言人指,宏福苑居民不用擔心向政府出售單位業權後便不能取回仍在單位內的財物。政務司副司長卓永興聯同相關部門現正總結早前兩輪上樓安排的經驗,再擬定下一步的工作方針。大方向是盡量配合住戶新居入伙的時間,提供機會讓居民返回單位,取回所需物品。
政府在處理部分居民希望取回更多單位內的物品一事,會按實際情況,包括考慮樓宇整體狀況、居民及工作人員的安全、以及所需的大量人力配置和配套等,作出考慮及具體安排。
居民無論有否參加長遠居住安排 均獲30萬租金補助
此外,為令大埔宏福苑業主釋除疑慮,更安心更有彈性安排其長遠居所,政府日前已公布劃一向受影響業主發放為期兩年的租金補助至2027年12月21日。新安排的好處是,不論業主選擇哪一個長遠居住安排的選項及是否成功揀樓,甚或沒有參加長遠居住安排,均會自2025年12月22日起,獲發兩年合共30萬元的租金補助,直至2027年12月21日。
此外,如業主選擇參加「特設銷售計劃」,業主獲取租金補助的資格,會在其購入新單位的轉讓契據日期起的三個月後方才終止。已獲發的租金補助無需退還,惟下一期補助將不會獲發放。
財政司副司長黃偉綸在社交媒體發文表示,感謝立法會上周五(17日)批准額外撥款10億元,落實向宏福苑H座宏志閣業主開放長遠居住安排。他指連同「大埔宏福苑援助基金」提供約28億元,以及早前《財政預算案》預留40億元作為收購A至G七座的公帑投入,宏福苑長遠居住安排方案將涵蓋A至H全部八座。
他表示,在立法會財務委員會會議上提到「沒有最快,只有更快」,第一政府提出長遠居住安排,是希望能夠確切協助受影響居民,盡快解決長遠居住問題,開展新生活;第二是政府會全速推進收購工作,盡快與已交回「接受收購建議信件」的業主簽署正式買賣協議,向業主發放款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