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環署管工涉誣告5人拋垃圾動機惹關注 署方:無就票控設指標
一名前食環署管工涉嫌於2023年12月至2024年2月期間,無故票控5名市民亂拋垃圾,遭廉署控告,明日( 6日)提堂。廉署指,該5人事實上並沒干犯罪行,當中有人被指稱「違法」時根本不在香港。事件動機引來不同猜測,食環署回覆查詢時指,沒就就票控亂拋垃圾數字設定指標,亦不會以此評核執法表現。
食環署職工權益工會副主席李美笑則指,雖然沒有票控數字設硬性指標,但衞生督察會在管工的年度評核報告中填寫其檢控數目,對檢控人員而言,該數字猶如「業績」,人員或擔心未能「交數」會被視為工作表現差。
被告案發時為深水埗區專責執法小隊管工
41歲被告羅銳被控共5項藉公職作出不當行為罪名。案情指,被告案發時是食環署深水埗區環境衞生辦事處轄下專責執法小隊的管工,主要職責是向在公眾地方亂拋垃圾及吐痰等違法人士,即場發出3,000元定額罰款通知書。
控罪指,被告涉嫌於2023年12月至2024年2月在執行公職過程中,無合理辯解或理由而故意作出不當行為,先後發出5張告票,記錄5名曾經被票控的人士涉嫌在公眾地方再次亂拋垃圾,而事實上他們並沒有干犯相關罪行,告票亦沒有妥為發給5人,當中有人被指稱違法時根本不在香港。
廉署調查發現,被告曾於2021年至2022年期間向該5名人士發告票,並涉嫌利用資料於案發期間再向5人發告票。由於5人根本不知道自己被票控,他們並沒有按法例要求繳交罰款,並因而先後被法庭命令頓促繳交罰款或發出通緝令,其中一人更被拘捕及須往法庭應訊。
食環署:不以票控數字作為執法表現評核標準
食環署表示,並無就票控數字設配額或指標,亦不以票控數字作為執法表現的評核標準。所有執法人員進行票控時,均須嚴格按照法例及指引,並已接受培訓及督導。同時,署方為各級執法人員及督導人員安排誠信培訓,包括防貪法例及相關的行政及法例守則,以提高警覺性。
食環署表示,事發後已即時作出跟進,包括加強督導及提高監察力度,並向執法人員重申執法標準及紀律要求,以確保所有票控均符合法例及程序公正。署方強調一向對任何違法或不當行為採取零容忍態度,並會按既定機制嚴肅處理。
食環署職工權益工會:衞生督察會在管工評核報告填寫檢控數目
食環署職工權益工會副主席李美笑指,食環署沒就票控數字設定硬性指標,但衞生督察會在管工的年度評核報告中填寫其檢控數目,她指對於檢控人員而言,該數字猶如「個人業績」,人員或擔心未能「交數」會被視為工作表現差,「呢個係最可見、最容易量化嘅嘢,你交到數就反映你有做到嘢。」
對於被捕人涉嫌利用過往曾被票控市民的資料,再度發告票。李美笑指,一般檢控人員發出告票後,會自行保存副本及被告人資料,以便日後上庭時參考。
政府將引入「拉curve」(拉曲線)評核公務員表現,李美笑擔心檢控人員或因不想被比拼下去,更加有競爭心態,從而取巧增加檢控數字,「好似做保險咁有業績,唔同人之間有競爭,每個人都唔想墊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