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襲擊|漁護署總結三日巡查行動 維持3宗檢控未牽繩狗主個案
近期接連發生狗隻襲擊人和動物的事件,漁護署上周日(30日)起一連兩個周末展開三天特別巡查行動,對未有妥善控制狗隻的主人執法。署方今天(6日)總結三日行動,合共發現3宗涉嫌在公眾地方未有以狗帶牽引大型狗隻的個案,漁護署會提出檢控。翻查首天特別巡查行動執法的數字都是3宗,意味沒有新增檢控的個案。
漁護署8月30日、9月5日及6日巡查多區,針對狗隻聚集的公眾地方,主人有沒有妥善控制狗隻。署方總結三日的執法行動,共發現3宗涉嫌在公眾地方未有以狗帶牽引大型狗隻的個案,漁護署會就相關個案跟進及提出檢控。
署方表示行動旨在提升狗主於公眾地方妥善控制狗隻的意識,減少因不妥善控制狗隻而引致的襲擊意外,並同時向市民推廣負責任寵物主人訊息及講解相關法例要求。
根據《狂犬病條例》(第421章),狗隻在公眾地方時必須以狗帶牽引或以其他有效方式予以控制。《危險狗隻規例》(第167D章)規定,大型狗隻(體重達20公斤或以上)在公眾地方時必須被人以一條長度不超逾兩米的狗帶穩妥地牽引。違反有關規定可被判處罰款及監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