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鄉狗場負責人涉虐狗 被控虐畜罪 准以1000元保釋至12.17再訊

撰文:陳曉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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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鄉新隆圍一狗場接收託管貓狗後,其負責人涉失聯。苦主報案後,警方拘捕狗場男負責人,男子被控1項殘酷對待動物罪,案件今(8日)在屯門裁判法院提堂,裁判官押後案件至12月17日,以等待化驗結果。被告准以1000元保釋,期間不得接觸控方證人。

被告黃煒然(35歲,桃花動物救援基金有限公司負責人),被控於2026年4月15日,在元朗八鄉粉錦公路新隆圍84號,殘酷地惡待一隻狗,導致牠受到不必要的痛苦。

被告黃煒然。(陳曉欣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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