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樣醫保】政府敲定不設高風險池 「靈活計劃」保業界彈性

撰文:黃卓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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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物及衞生局今日(9日)公布自願醫保計劃公眾諮詢報告,共收到600份意見書,包括個人及團體意見書。發言人指,政府將透過「非立法形式」建立的框架推行計劃,並修訂「最低要求」及相關建議。報告指,將在計劃展開較後階段,才因應實際情況,再次研究高風險池的建議,及與高風險池相關的2項最低要求─「必定承保」及「保單自由行」的立法需要。
報告建議,可容許業界推出符合所有「最低要求」的「標準計劃」外,另設「靈活計劃」,後者的保險產品以組件式設計,並不設固定產品範本,讓業界保留彈性。

政府今日公布自願醫保公眾諮詢結果。(資料圖片)

當局於2014年提出規管自願醫保框架,提出12項「標準保單」的最低要求,包括保證續保、不設終身可獲保障總額上限、承保已有疾病、附加保費率上限為標準保費2倍、保單自由行、承保非住院療程、承保先進診斷成像檢測、保障限額須達至訂定的水平、明確支出預算等。又建議以立法形式設立高風險池,令高風險人士風險由高風險池承擔,達至必定受保、保單自由行等要求。料高風險池以43億元公帑運作25年。

高風險池正式跪低

就上述計劃,當局今日(9日)公布公眾諮詢結果。局方在2014年12月15日至2015年4月16日期間,一共收到600份意見書,當中有478份個人意見書及122份團體意見書。報告指出,考慮公眾和相關持份者的意見後建議修訂個別的建議。當局同意在產品設計和創新方面給予承保機構更大的空間,在保障消費者的同時,也讓消費者得到充分的選擇。發言人表明,政府將透過「非立法形式」建立的框架推行自願醫保,換言之並不會立法成立高風險池。

報告指出,有收到意見支持設立高風險池,同意要落實「必定承保」、「附加保費率設有上限」的要求,就必須設立高風險池。但另一方面,亦有回應者非常關注高風險池可否長遠持續運作。他們指高風險池會耗用大量公帑,並質疑為資助高風險池運作而預留的公帑是否足夠。亦有反對意見認為公帑應用於加強公營醫療服務,而非用於資助有能力投購私人住院保險的人士。

報告指,由於市民對設立高風險池有意見分歧,當局認為把這「必定承保」、保單「自由行」兩項「最低要求」,與公眾諮詢中獲得廣泛支持的其他擬議的「最低要求」分開考慮,是較審慎的做法。為免令計劃延遲實施,建議先推出設有10項「最低要求」的自願醫保計劃,然後在較後階段,才因應包括自願醫保計劃的實際實施情況,再次研究高風險池的建議丶相關的「最低要求」及立法的需要。

標準、靈活計劃均可不承保已有疾病

另外,新修訂的自願醫保計劃,符合要求的個人住院保險產品分為「標準計劃」和 「靈活計劃」兩個類別。「標準計劃」的產品有固定設計,提供只符合所有「最低要求」的基本保障。「靈活計劃」則以「標準計劃」為基礎,產品以組件式設計,並不設固定產品範本。「靈活計劃」將有較寬鬆的賠償限額,例如較高級別的住宿及膳食,或範圍較闊的住院保險保障,而附加保障部分所受的限制也較少。

在「標準計劃」及「靈活計劃」下,容許保險公司將「投保前已有病症」,設定為個別不承保項目,但有關不承保項目的條款須採用經與各持份者磋商而訂定的標準字眼。報告指此修定在「靈活計劃」設計上給予更大彈性。而對於有已有疾病的投保人,「標準計劃」須提供附加保費的選項,以便為投保前已有病症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