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警案】853天的等待 曾健超:望裁決抵抗警察濫權

撰文:鄭秋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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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在龍和道變電站外被拳打腳踢,事發至今第853天終於迎來「七警案」宣判,法官裁定所有被告一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成,而第五被告陳少丹另被控一項普通襲擊罪亦被判罪成。曾健超回覆記者表示,仍等待判刑結果,希望先細閱判詞,才一次過回應。
他昨晚(13日)接受《香港01》專訪時,憶述2年來以來的心路歷程,他指即使官司纏身仍堅持追究被襲,是因為「這不只是曾健超的事」,他自覺有種責任,為龍和道上以至雨傘運動期間,同受暴力對待的同路人、香港人,「對抗警權、對抗政治暴力。」同時為襲警案被告的他直言,比自身案件有可能會身陷囹圄,為七警案作證時更大壓力。

曾健超指,這兩年多來面對官司困擾及經濟壓力,但為公義從來無悔。(黃永俊攝)

在「七警案」宣判前,曾健超接受《香港01》訪問時表示,不會到庭聽取裁決,認為焦點應該在於七名被告的命運,對於公義能否彰顯,「心情有點緊張、期待,會盡量放空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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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慮向警提民事索償

他指,「七警案」只是冰山一角,可幸獲得關注,希望能成先例,啟發其他曾受警察濫用暴力的人,挺身爭取權益。而當日被打成的傷患落下病根,曾健超指,正與其法律團體商議,考慮向警方提民事索償。

由2014年10月15日「暗角打穫」事發凌晨計起,至「七警案」宣判共853天。曾健超指,從來無想過警察會不會向他道歉,亦無憎恨那七名警察,「我憎的⋯⋯更具體是,負責下達指令的人,可能是曾偉雄、梁振英。作惡的人豈止七個。」

各方成就好多「好彩」

一路走來不易,對於被打過程全被傳媒記錄到,有人覺得他幸運,曾健超認為,「每一個人在背後付出好多道德勇氣,先成就到好多的『好彩』。」他指,由前線記者頂住審查壓力,才得以將事件完整報道,又有人願意立即為他提法律意見、提出緊急司法覆核、保存證據等等,這份「好彩」是由很多人一起去成就。

曾健超出庭都獲支持者撐場,護送他走過謾罵聲。(資料圖片/梁鵬威攝)

在過去兩年多,曾健超同時是另一宗官司的被告,指他在龍和道清場期間向警察淋液體,涉襲警及拒捕,去年中被判入獄5星期,現獲保釋等候上訴。備受官司困擾,曾健超未有被壓垮,動力有部分來自只是擦身而過的人一聲鼓勵,還有萍水相逢卻力撐他的「黃絲」。

當曾健超為「七警案」上庭,始終有人撐黃傘護送他走過七警支持者的辱罵,他直言「好感動,我們只是因為理念走在一起,無人有責任去照顧誰。」他憶述,在路邊調下車窗向他舉拇指的司機、走過來拍他肩膀講加油的人,都令他受觸動,「公義是好重要」。

背負各方期望而感壓力

不過他坦言,這同時亦是壓力,所以為七警案上庭作證期間寢食難安,壓力源於「背負了大家對公義、對件事的期望。」不想個人在庭上表現有閃失,要令「作惡的人可繩之於法」。

「成日被人問,如果讓你(我)重返當晚,還會不會不在那裡出現,會不會不示威?我不會不啊,我無後悔,對得住天地良心,無做錯事。」曾健超直言,從來無後悔當日在雨傘運動的投入。

由雨傘運動至今,近年警民對立面增強,曾健超認為,「荒謬的事無日無之」,「七警案」只是其中一例,有家庭主婦、10幾歲的學生被控告,有些是沒有證據的指控,有些可見警察庭上證供離譜,「希望大家不要習以為常。」而他望記得「香港人權是如斯脆弱,如斯容易被踐踏,要站得住、頂得住壓力,等待公義得以伸張的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