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間醫療中心、診所營運擬須領牌 蔡堅:或考慮結業

撰文:黃卓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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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今日(20日)提交規管私營醫療機構的立法建議,除小型診所及醫院外,部份提供醫療服務的處所,都要按服務風險申請診所或日間醫療中心牌照。政府消息人士表示,任何有「聘請」醫生執業的機構,即使是少於3至5人的小型診所,都不獲得豁免。
私人執業多年的腎科醫生蔡堅,現時持有的診所正聘請了一名醫生,若新法例實施,該診所將須申領牌照。蔡堅說在新法例下,他要擔任處所持牌人,即要負上所有責任,他認為不能接受,或要考慮結業。

在新規管法例下,4類私營醫療機構需申領牌照,分別是醫院、日間醫療中心、診所,及衞生服務機構。小型執業診所將豁免領牌。(Getty Images)

蔡堅批評,認為政府是「無嘢搵嘢做」,限制診所經營模式。他經營的診所,由於聘請了一名醫生,在新規定下,他要成為診所持牌人。他說:「持牌人要負起僱員責任,我覺得好困擾,8月會執笠。」他解釋,其他面對類似情況的醫生或會改變經營模式,例如改為合伙人經營,但他不想這樣做,自己亦年事已高,故考慮今年8月將診所結業。他又稱,曾經向食物及衞生局反映問題,但對方一意孤行。他知道自己屬小數,未知業界會否有反對行動。

外科醫生:盼勿扼殺日間中心生存空間

有經營醫療中心的肝膽胰外科專科醫生潘冬平則表示,現時越來越多以往本來在醫院進行的醫療程序,可以改在日間醫療中心或診所進行,認為政府規管是正常。但他希望規管不會過份嚴格,例如在通風及場所結構上限制,不要扼殺日間醫療中心的生存空間。

蔡堅批評,政府的私營醫療機構新規管建議,限制診所經營模式。(資料圖片)

本港有6000醫生處所

新規例下,不多於3至5名醫生或牙醫經營的場所,可申請為小型執業診所,豁免受條例監管。但任何有聘請醫生的執業場所、或公司董事當中包括非執業醫生,即使少於3至5名醫生或牙醫負責,都不會獲得豁免。政府消息指,估計現時本港有超過6000個處所有醫生或牙醫工作,當中3成超過3名醫生或牙醫正在執業。但由於暫時未知該6000個處所的經營模式,暫時未能估計屆時有多少場所可申請豁免。

消息又指,初步擬無牌經營日間醫療中心,罰則為港幣10萬及監禁2年。有關條例草案料於今年上半年提交立法會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