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樂居虐兒案|女職員高院申保獲批 不可進入童樂居100米範圍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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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保護兒童會轄下「童樂居」疑有兒童受虐事件,至今警方共拘捕34人,並起訴其中27名女職員。一名被收柙的被告,今(29日)向高等法院申請保釋。法官金貝理聽取陳詞後,准該被告以現金1萬元保釋,期間不可進入童樂居的100米範圍內。

被告莊嘉宜,25歲,被控1項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襲擊罪。案件在裁判法院提堂時,被告原獲保釋。至本年2月案件再訊,控方申請撤銷她和另外3名被告的保釋,獲裁判官批准,案件將於4月25日再訊。

被告今再到高院申請保釋並獲批,她除了需提供1萬元保釋金外,保釋期內不得離港,居於報稱地址,一周要到警署報到1次,不得進入童樂居的100米範圍內、不得參與任何涉及照顧兒童的工作,以及不得接觸控方證人、童樂居的職員和兒童、兒童家人。

案件編號:HCCP 115/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