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吃龍躉 運輸工認偷魚 被判入獄3月兼賠3050元

撰文:香港01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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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溫世良在屯門法院承認偷了一條龍躉。(資料圖片)

運輸工人工作時,無意中發現有一負責送運海鮮的行家,把一條價值3千元的花尾龍躉放在膠桶,並置在小型化車上無人看管,運輸工遂順手牽羊,把龍躉連膠桶拿走,卻被閉路拍下行踪。運輸工今在屯門法院,承認一項車內盜竊罪,並稱因貪心而犯案,更早已把魚吃掉,今被判入獄三個月,並須賠償3050元給受害公司。

被告溫世良(39歲),被控於今年2月2日,在天水圍頌富廣場第一期停車場,偷取一條黑色花尾龍躉。

控方案情指,受害公司為不同酒家送海鮮,當日工人用膠桶載著那條龍躉,並放在小型貨車的車尾,並把貨車泊在停車場。同是運輸工人的被告,碰巧又到了該停車場,並發現該魚,便把整個膠筒放到他公司的送貨車內,駕車的同事沒有為意,把車駛走。

警方事後翻查閉路電視和車牌,懷疑司機涉案,惟司機被捕後,對偷魚的事全不知情。被告在2月7日自首,警誡下承認是一時貪心,並指司機確對偷魚的事不知情,又稱他已將龍躉吃掉。

案件編號:TMCC 581/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