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渴爬入樓下鄰居偷水飲 無業漢認爆竊候判

撰文:梁芷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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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呂偉秋覺得口渴故爬入鄰居家找水喝。(資料圖片)

曾患有精神病的41歲無業漢,聲稱因家中沒水,竟自葵涌邨芷葵樓10樓住所爬到6樓,踢開窗花入屋,再從鄰居家中的雪櫃偷走一枝水,並由正門離開,戶主見狀大驚,待男子離開單位後,馬上報警求助。男子今(6日)於區域法院承認一項入屋犯法罪,案件押後至1月25日判刑,以待索閱精神報告,期間須還押小欖精神病中心。

被告呂偉秋(41歲)承認於去年2月12日,在葵涌邨芷葵樓6樓一單位爆竊,並偷去一支水。

爆入鄰居大叫:我要水啊!

辯方求情時指,被告除了患有重症肌無力症外,亦有逾10年精神問題。被告又聲稱,犯案是因為他曾遭人入屋爆竊及打傷,因而蒙上陰影,在案發時,他聽見單位外有聲及有人影,驚慌之下才爬到屋外逃走,本來想一直爬到地下,並打算自行乘的士往醫院,但途中體力不支及口渴才會犯案。

案情指,去年2月12日,被告由葵涌邨芷葵樓10樓住所爬到7樓住戶單位拍窗門,並稱﹕「你估我想架咩」,當時正睡覺的7樓住戶因而驚醒及報警。3分鐘後,被告爬至6樓住戶的廚房,及大叫:「我要水啊!」繼而爬進該單位廚房偷水飲。當時正在睡鄉中的6樓住戶亦被驚醒,目睹被告踢開窗花入屋,取水後再由正門離去,於是報警。

案件編號﹕DCCC654/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