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男認嘉頓山隨機刀捅4女子 與事主無怨無仇 稱圖傷人博死刑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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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水埗嘉頓山3年前發生隨機斬人事件,4名女晨運客被陌生男子斬傷,其中兩人更被捅至椎骨骨折及肝葉裂傷。警方事後拘捕一名內地男學生,該男生今(4日)在高等法院承認企圖謀殺罪。庭上透露,男生被捕後稱,他一直有輕生念頭,惟多番自殺不遂,改為襲擊他人,想藉此被判監或死刑,他承認與4名女傷者無怨無仇。他犯案後曾回內地投案,卻因非在內地犯案未被受理,最後返港被捕。法官把案押後至6月6日判刑,以候其精神科報告。

被告劉越騰,(26歲)。他承認於2019年10月11日,企圖謀殺吳伯弟、劉文聯、張軒娣和林琼琼(4人案發介乎50至57歲)。

4事主晨運時遇襲

案情指,吳伯弟、劉文聯和張軒娣為朋友,她們於案發日早上8、9時許,到嘉頓山晨運。當時亦在山上晨運的林琼琼,發現被告在她身旁近1小時。至早上10時許,被告突然用生果刀捅林琼琼的背和頸共三刀,林大叫求救,另3名女事主見狀逃走,仍遭被告施襲及捅傷,途人見狀離開現場求助,事件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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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犯案後曾逃回內地

警方在案發地點附近檢獲一把20厘米長的生果刀,並根據附近的閉路電視片段,鎖定被告身份,發現他曾租住美荷樓青年旅舍的房間。被告一度逃回內地,同月13日經深圳灣返港時被捕。

稱想自殺後改為襲擊他人

被告是一名內地學生,持雙程證來港,他在錄影會面透露,他曾多番自殺不果,之後改變主意,改為襲擊他人。他不認識4名事主,與她們也無仇無怨,只是隨機向她們下手,並打算捅死她們後,能被判監或死刑。他知道在港沒有死刑,遂計劃行兇後返回內地接受死刑。

內地公安拒作拘捕

他又透露,犯案後他到羅湖時並沒有身份證明文件,警員告知他可用護照返回內地。他遂回青年旅舍拿護照,再經羅湖離港。他稱曾在內地向公安投案,對方指他在港犯案,不會拘捕他。

有事主遇襲後患上妄想症

4名事主被送院救治,其中張軒娣的頸、背和肩膀有裂傷,其椎骨其中一節有骨折。吳伯弟則腹部、頸部等有刀傷,肝的左葉有裂傷。曾患焦慮症的林琼琼,案發後情緒變得波動,認為鄰居找陌生人襲擊她,難以入睡,又會回想本案,被診斷患上妄想症和創傷後遺症。

案件編號:HCCC173/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