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日報》報道被指涉誹謗 海關夫婦入稟索償逾4千5百萬

撰文:陳雯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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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去年在報道一篇名為「為打羽毛球妻女出頭海關督察涉傷人被捕」的文章,文中提及的海關督察夫婦,指報道的記者及編輯涉誹謗,並指自報道刊登後,他們卻被親友疏遠,更一個涉海關人員的網上論壇遭譏諷,成為海關部門內茶餘飯後被嘲弄的對象,令兩夫婦精神受壓,因而入稟高等法院,向該報索償合共4512萬元。

壹工會今發緊呼籲指,公司正計劃逐步把部門外判,香港方面包括壹周刊、副刊、娛樂、美術、體育、財經等組別受影響。(資料圖片)

原告為海關督察鄧顯新及妻子彭錦萍(中文名譯音),被告為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編輯陳慧施、記者張家豪。原告除向蘋果提高額索償外,並要法庭頒令禁制該文章在香港及海外在印刷媒體再刊登、以及禁止《蘋果動新聞》的相關影片在社交媒體等轉載。

原告親撰的入禀狀指,該篇涉誹謗報道於2016年9月5日,在《蘋果日報》網站上出現,翌日在報章上再刊載,該報道連事發經過、地點、傷勢等都和事實不符,可是網民在多個網上論壇卻作出惡意批評,並轉載上Youtube,更以「海狗」嘲諷。

原告稱事後成被嘲弄對象

原告指,報道刊出後,其妻子被標籤為野蠻、衝動、討厭的女人,更引起原告同事、朋友、校友、親戚、街坊、女兒家長及同學的關注,兩夫婦及兩子女感到朋友、街坊、甚至親戚疏遠,妻子更不敢步入涉案休憩處,因而精神受壓、失眠,失去胃口、抑鬱,直至1個月後肯求醫,須服用安眠藥。

原告亦成為海關部門被茶餘飯後被嘲弄對象,更在一個名為「香港海字論壇」的海關論壇被嘲諷,男原告更被錯誤標籤為保守、暴力及不文明人,朋友疏遠他、同事對他感覺不大如前,令他過去良好形像受損。兩原告認為報道令兩人聲譽、人格、誠信等受損,要求賠償約4512萬元。

案件編號:HCA 905/2017。